編號 |
068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除非受聖神感動,沒有一個人能說:『耶穌是主』」(格前12:3)。「天主派遣了自己兒子的聖神,到我們心內喊說:『阿爸,父啊!』」(迦4:6)。這種信仰的知識,只有在聖神內才能得到。我們必須先受聖神的感動,才能跟耶穌接觸。祂先於我們及在我們內激發信仰。藉著我們的洗禮──信仰的第一件聖事,在教會內的聖神親密而個別地將生命傳給我們。那生命是源於父,並在子內賜給我們的。 聖洗賜給我們於天主父內、藉著祂的兒子並在聖神內重生的恩寵。因為那些有天主聖神的人,被引到聖言、即子那裡,而子則把他們介紹給聖父,而父則賜給他們不朽的生命。所以,沒有聖神,就不能見到天主子;沒有子,就沒有人能接近父,因為子就是父的體認,而認識天主子只有透過聖神才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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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依勒內•里昂,《宗徒論証》7: SCh 62, 41-42 *參見0152, 0249, 0424, 267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8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藉祂的恩寵,是第一個在我們內激發信仰並把新生命賜給我們的,這新生命就是認識父和祂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1)。然而聖神是聖三中最後一位被啟示的。「神學家」聖額我略•納祥將以天主「俯就」的教育法解釋這種進展: 舊約清楚地宣示父,而較隱暗地提及子。新約則彰顯子,只隱約地使人看到聖神的天主性。如今聖神在我們內居住,使我們對祂有更清楚的認識。誠然,當父的天主性還未宣認的時候,就公開地宣揚子,當子的天主性尚未被承認的時候,就加上了聖神,是不明智的,因為都是附加的包袱──恕我這樣大膽地說……只有透過「由光榮至光榮」的逐步進展,聖三的光輝才顯得更為晶瑩燦爛(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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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7:3. *(2)聖額我略•納祥,《神學演講》5,26: PG36,161C. *參見023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8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相信聖神就是宣認聖神是聖三中的一位,與父、子同性同體,「並與聖父、聖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為此,聖神的神聖奧跡已在聖三的「內在生命」(theologia)內討論過,這裡我們只從天主的「外在工程」(oikonomia)來討論聖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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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23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8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救恩計畫的開始直到完成,聖神都是與父和子一起工作。不過,只在子為贖世而降生所開始的「末期」內,聖神才被啟示、賞賜、承認及接納為一個位格。於是,這項在基督──新創造的「首生者」和元首內所完成的天主計畫,是因著聖神的傾注而實現人間:教會的形成、諸聖的相通、罪過的赦免、肉身的復活和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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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25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8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除了天主聖神外,誰也不能明瞭天主的奧秘」(格前2:11)。如今,啟示天主的聖神,使我們認識基督、祂的聖言、祂的活生生的話,但並不談及自己。「曾藉先知們發言的」聖神,使我們聽到父的話,但我們卻聽不到祂自己。我們只在祂向我們啟示聖言並準備我們在信仰中接受祂的行動中,才認識祂。給我們「揭露」基督的真理之神「不講祂自己」(1)。這種特有的神性謙虛,可以解釋為何「世界不能接受」聖神,因為世界「看不見祂也不認識祂」;反之,那些信基督的人認識祂,因為祂「寓居」在他們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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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6:13. *(2)參閱若14:17. *參見024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8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生活在她所傳授的宗徒信仰內的共融,她是我們認識聖神的所在: ── 在祂所啟示的聖經中; ── 在聖傳中,教父們一直是其有效的証人; ── 在祂所扶助的教會訓導當局中; ── 在聖事性的禮儀中,聖神透過禮儀的言語和象徵,使我們與基督共融; ── 在祈禱中,祂為我們轉求; ── 在建立教會的神恩和職務中; ── 在使徒和傳教生活的標記中; ── 在聖人們的見証中,祂藉此顯示祂的聖德並繼續救世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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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8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被父派遣到我們心中的那一位,即祂兒子的聖神(1),確實是天主。祂與聖父、聖子同性同體,無論在聖三的內在生命中,或在施與世人的愛中,都是不可分的。但在欽崇那賦予生命、同性同體、不可分的聖三的同時,教會也宣認位格的區別。當父派遣聖言時,也常派遣自己的氣息:聯合的使命指聖子和聖神同時受派遣,在此兩位雖有區別,但不可分離。雖然,是基督為人所見,成為不可見的天主的有形肖象,然而是聖神把祂啟示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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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迦4:6。 *參見0245, 0254, 048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是基督──「受傅者」,因為聖神是祂的傅油,自降生以後所發生的一切,都是從這圓滿中發出的(1)。最後,當基督受到光榮時(2),祂能聯同父在光榮中派遣聖神給那些信奉祂的人:把自己的光榮(3),即把那光榮祂的聖神(4)賜給他們。從此,聯合的使命,在聖子的奧體上,即在父所收養的子女們身上展開:聖神使人成為嗣子的使命是使他們與基督結合,並活在基督內。 傅油的概念提示我們……在聖子與聖神之間並無任何距離。事實上,正如在身體表面與所傅的油之間,無論理智或感官都察覺不到有任何媒介,同樣,聖子與聖神的接觸也是直接無間的。因此,誰想藉信仰與聖子接觸,必須先藉接觸與聖油相遇。原來沒有甚麼部分不是由聖神所覆蓋的。因此,凡承認子為主的人,是在聖神內接受主,而聖神從各方面,迎接那些在信德中接近子的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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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3:34. *(2)參閱若7:39. *(3)參閱若17:22. *(4)參閱若16:14. *(5)聖額我略•尼撒,《論聖神》3,1: PG45,1321A-B. *參見0436, 0448, 078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就是與父和子、同受我們欽崇和光榮的那一位的專稱。教會從主那裡領受了這名號,並在她新子女的洗禮中予以宣認(1)。 「神」一詞譯自希伯來文"Ruah",其原意是氣息、空氣、風。耶穌正是利用風的可感覺形象,來向尼苛德摩講述新而超越的那一位,祂是天主的氣息、天主之神(2)。另一方面,「聖」和「神」都是天主三位所共有的天主屬性。但聖經、禮儀和神學術語卻把這兩個詞放在一起,指明聖神那無可言喻的位格,以免與「聖」和「神」兩字的其他用途相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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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28:19. *(2)參閱若3:5-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耶穌宣告和許下聖神的來臨時,祂稱聖神為「師保」,其字面的意義是:「那被召到身邊者」"Ad-vocatus" (若14:16,26;15:26; 16:7)。「師保」通常被譯作「護慰者」,因耶穌是第一個護慰者(1)。主自己也稱聖神為「真理之神」(若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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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一2:1 *參見143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這專稱在宗徒大事錄和書信中用得最多,在聖保祿書信中,我們也可以找到另一些稱呼:恩許之神(1)、嗣子之神(2)基督之神(羅8:9)、上主之神(格後3:17) 、天主之神(羅8:9,14; 15:19; 格前6:11; 7:40);在聖伯多祿的書信中,則有光榮之神的稱呼(伯前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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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迦3:14;弗1:13. *(2)參閱羅8:15;迦4: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水。水的象徵表示聖神在洗禮中的行動,因為在呼求聖神後,水就成了有效的新生聖事的標記:正如我們的首次誕生是在水中進行,同樣洗禮的水也確實表明:我們神性生命的誕生,是在聖神內賜給我們的。「我們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又都為一個聖神所滋潤」(格前12:13)。因此,聖神本身也是活水,祂源自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1),並在我們內湧出活水,使我們得到永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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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9:34;若一5:8. *(2)參閱若4:10-14;7:38;出17:1-6;依55:1;匝14:8;格前10:4;默21:6;22: 17. *參見1218, 265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傅油。傅油的象徵也有聖神的涵意,甚至成了祂的同義詞(1)。在基督徒的入門禮中,傅油是堅振的聖事標記,故東方教會稱堅振為「傅油」。但為了理解它的圓滿能力,必須回到聖神所完成的第一次傅油,即耶穌的那次傅油。基督 (希伯來文的「默西亞」) ,解說「受傅者」,即傅上天主聖神的。在舊約中,有不少上主的「受傅者」(2),其中首要的就是達味君王(3)。但耶穌以獨一無二的形式成了上主的受傅者:聖子所取的人性整個地「被傅以聖神」。耶穌被聖神立為「基督」(4)。童貞瑪利亞因聖神懷孕了基督,聖神透過天使,宣布祂在誕生時已是基督(5),並催促西默盎前往聖殿去見上主的受傅者(6)。基督治病施救時,充滿了聖神(7),從祂身上發出的能力也是聖神的(8)。最後,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的是聖神(9)。現在耶穌的人性已戰勝死亡並被立為默西亞(10),祂大量傾注聖神,直到「聖者們」與天主子的人性結合,建立「完美的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弗4:13):即聖奧思定所說的「整個的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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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一2:20.27;格後1:21. *(2)參閱出30:22-32. *(3)參閱撒上16:13. *(4)參閱路4:18-19;依61:1. *(5)參閱路2:11. *(6)參閱路2:26-27. *(7)參閱路4:1. *(8)參閱路6:19;8:46. *(9)參閱羅1:4;8:11. *(10)閱宗2:36. *參見0436, 0794, 1293, 150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火。水表示聖神所賜的生命的誕生和繁殖能力,火則象徵聖神行動的轉化能力。「激烈如火」的先知厄里亞,「他的言詞熾熱如火炬」(德48:1),因他的祈禱使天火降在加爾默耳山的祭品上(1),這事件是聖神之火的預象,火能改變所接觸的東西。「以厄里亞的精神和能力走在上主前面」(路1:17)的洗者若翰,宣布基督就是那位「要以聖神和火付洗的人」(路3:16),這聖神就是耶穌所說的:「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我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路12:49)。五旬節早上,聖神就是藉「火舌」的形狀降在門徒們的頭上,使他們充滿聖神(宗2:3-4)。靈修傳統將保存這火的象徵,把它當作最能表達聖神行動的象徵之一(2),「你們不要熄滅聖神!」(得前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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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列上18:38-39. *(2)參閱十字若望,《愛的活火焰》。 *參見0718, 1127, 258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雲與光。這兩個象徵在聖神顯現時是分不開的。在舊約時代,上主臨現的記載裡,生活的天主救主是藉忽明忽暗的雲彩而啟示出來的。這雲彩卻同時掩蓋著祂光榮的超越性:在西乃山上與梅瑟一起(1)的時候 、在會幕門口(2)、在曠野的行程中(3),與撒羅滿一起在聖殿被祝聖的時候(4)。如今,所有這些預象都由基督在聖神內實現。聖神降臨於童貞瑪利亞並「庇蔭」她,使她懷孕並產下耶穌(5)。在山上顯聖容時,聖神在雲中降來遮蔽耶穌、梅瑟、厄里亞、伯多祿、雅各伯和若望,並「從雲中」發出聲音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揀選的,你們要聽從祂!」(路 9:34-35)。最後,在耶穌升天那一日,同樣的雲彩把耶穌從門徒們的眼前接去(6),並在祂帶著光榮再來時,啟示祂為人子(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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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出24:15-18. *(2)參閱出33:9-10. *(3)參閱出40:36-38;格前10:1-2. *(4)參閱列上8:10-12. *(5)參閱路1:35. *(6)參閱宗1:9. *(7)參閱路21:27. *參見0554, 065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印記。這是一個與傅油相近的象徵。事實上,天主在基督身上蓋了祂的印(若6:27) ,同時在基督內,父也要在我們身上蓋上祂的印(1)。為了表達聖神的傅油在洗禮、堅振和聖秩聖事中的不滅效果,印記(sphragis)在某些神學傳統中,也用來表示只能領受一次的這三件聖事所蓋的不滅「神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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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格後1:22;弗1:13;4:30 *參見1121, 1295-129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69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手。耶穌藉覆手治好病人(1)及祝福孩童(2)。宗徒們因祂的名字同樣行事(3)。更明顯的是藉著宗徒們的覆手而賦予聖神(4)。希伯來書把覆手列入其教導的「基本內容」裡(5)。教會在聖事的呼求聖神禱詞中保存了這種賦予聖神的標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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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谷6:5;8:23. *(2)參閱谷10:16. *(3)參閱谷16:18;宗5:12;14:3. *(4)參閱宗8:17-19;13:3;19:6. *(5)參閱希6:2. *參見0292, 1288, 1300, 1573, 166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手指。是耶穌「仗賴天主的手指驅魔」(路11:20)。如果上主的法律是「用天主的手指」(出31:18)寫在石版上,那麼託付給宗徒們所保管的、「以生活的天主聖神所寫的基督的書信,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血肉的心版上」 (格後3:3)。〈造物者聖神,請降臨〉的讚美詩,呼求聖神為「父的右手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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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205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鴿子。在洪水後(洪水象徵洗禮),諾厄放出的鴿子嘴裡啣著綠色的橄欖樹枝回來,表示陸地重新可以居住(1)。當基督受洗後從水裡出來時,聖神以鴿子的形狀降下,停在祂上面(2)。聖神降下並居住在受洗者的純潔心靈中。在一些聖堂裡,聖體是被保存在懸於祭台上的鴿子形狀的金屬容器內(columbarium)。在基督徒的繪畫中,傳統上以鴿子形象來表示聖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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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創8:8-12. *(2)參閱瑪3:16 (平行文) *參見0535, 121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從起初直到「時期一滿」(迦4:4),天主聖言和聖神的聯合使命雖是隱藏的,但卻在進行中。天主聖神是為默西亞的時期作準備,聖神與默西亞雖然尚未完全啟示出來,但對此已有應許,使人能期待二者的來臨,並在其顯現的日子,予以歡迎。因此,教會在閱讀舊約時(1),是在其中尋找(2)那「曾藉先知們發言」的聖神,要對我們所說的有關基督的事。 「先知」一詞,依教會信仰是指所有在撰寫聖經時(無論舊約或新約),受到聖神默感的人。猶太傳統把聖經分為法律 (梅瑟五書)、先知(相等於我們的歷史書和先知書)及著作(尤其是智慧文學,特別是聖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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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格後3:14. *(2)參閱若5:39,46. *(3)參閱路24:44. *參見0107, 0122, 24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天主聖言和祂的氣息是所有受造物生存的根源(1)。 聖神的特性就是管理、聖化及賦予受造物生命,因為祂是與父、子同體的天主……祂有主宰生命的權能,因為祂既是天主,就在父內透過子保管整個受造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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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詠33:6;104:30;創1:2;2:7;訓3:20-21;則37:10. *(2) 拜占廷禮,主日晨禱第二式,〈禮儀詩節〉。 *參見0291, 029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至於人,是天主用自己的手(就是子和聖神)塑造了他……並在塑造的肉體上描繪了自己的形象,務使那可見的也帶有天主的形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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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依勒內•里昂,《宗徒論証》11:SCh 62, 48-49 *參見035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人自從被罪惡和死亡毀容後,仍是「天主的肖象」,聖子的肖象,但已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3:23)和「模樣」。向亞巴郎所作的恩許,揭開了救恩計畫的序幕,在其最後階段,天主子將親自取得這「肖象」(1),並將再賜予它光榮,即是「賦予生命」的聖神,而恢復人跟父相似的「模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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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14;斐2:7 *參見0410, 280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超出人的一切期待, 天主應許要給亞巴郎一個後裔,作為他信德的和聖神能力的成果(1)。普世萬民都要因這後裔而蒙受祝福(2)。這後裔就是基督(3),在祂內聖神的恩寵要使「那四散的天主兒女都聚集歸一」(若11:52)。天主以誓詞(4)保証要賜下祂的愛子(5)和賜下「恩許的聖神……為使天主所置為嗣業的子民,蒙受完全的救贖」(弗1:1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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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創18:1-15;路1:26-38.54-55;若1:12-13;羅4:16-21. *(2)參閱創12:3. *(3)參閱迦3:16. *(4)參閱路1:73. *(5)參閱創22:17-19;羅8:32;若3:16. *(6)參閱迦3:14. *參見006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聖祖至梅瑟,及由若蘇厄至開展大先知使命的神視中,天主的顯現照亮了恩許的途徑。基督徒傳統時常認為在這些天主顯現中,天主的聖言讓人看到和聽到祂,聖神的雲同時將祂啟示,又將祂「遮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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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天主的這種教學法尤其在頒布法律時表現出來(1)。天主賜下法律文字猶如賜下一位「啟蒙導師」,是為領導子民歸於基督(迦3:24)。可是,由於法律無法挽救那缺乏天主「模樣」的人,加上由法律而引發對罪惡的日漸增強的意識(2),便燃起了對聖神的渴望。聖詠上的嗟嘆可以証明此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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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出19-20;申1-11;29-30. *(2)羅3:20. *參見0122, 1961-1964, 258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0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作為恩許和盟約標記的法律,理應能統御那出自亞巴郎信德的子民的心靈和制度。「如果你們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盟約,你們為我將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19:5-6)(1)。但自達味之後,以色列順從了誘惑,要成為一個像其他國家一樣的王國(2)。不過,向達味所應許的王國,將是聖神的工程,它屬於那些神貧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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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伯前2:9. *(2)參閱撒下7;詠89;路1:32-33. *參見0544, 257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遺忘法律及不忠於盟約導致人死亡:充軍看來是恩許的落空,實際上卻顯出天主救主的奇妙信實,在聖神的引領下,也是一個所許諾的復興的開始。天主子民必須承受這一淨化(1);在天主的計畫中,充軍已帶著十字架的影子,而由充軍回來的貧苦「遺民」,是教會最鮮明的預象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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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路24:2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依43:19)。先知的路線是循著兩個方向發展,一個期待默西亞,另一個則宣告新的神;兩者都匯聚於小小的「遺民」身上,即那些期待著「以色列的安慰」和「耶路撒冷的救贖」(路2:25,38)的貧苦民眾(1)。 上面已談過耶穌如何實現有關祂的預言,下面我們只集中在那些更顯示默西亞與其聖神的關係的預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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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索2:3. *參見0064, 05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期待的默西亞面容的特徵在厄瑪奴耳篇(1)(「依撒意亞因為看見了他(基督)的光榮」:若12:41),尤其在依撒意亞先知書第十一章一至二節中已開始顯露出來: 由葉瑟的樹幹將生出一個嫩枝, 由它的根上將發出一個幼芽。 上主的神, 智慧和聰敏的神, 超見和剛毅的神, 明達和敬畏上主的神將住在祂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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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依6-12 *參見043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默西亞的特徵特別在「上主僕人」的詩歌中啟示出來(1)。這些詩歌昭示耶穌苦難的意義,並指出祂以甚麼方式傾注聖神,好能賦予大眾生命:不是以局外人的身分,而是藉著接受我們「奴僕的形體」(斐2:7)。藉著接受我們的死亡,祂把自己的生命之神通傳給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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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依42:1-9;參閱瑪12:18-21;若1:32-34;再參閱依49:1-6;參閱瑪3:17; 路2:32;最後參閱依50:4-10;52:13-53:12. *參見060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為此,基督開始宣講福音時,把依撒意亞的這篇文字應用在自己身上(路4:18-19)(1): 上主的神臨到我身上, 因為祂給我傅了油, 派遣我向貧窮人傳報喜訊, 向俘虜宣告釋放, 向盲者宣告復明, 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 宣布上主恩慈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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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依61:1-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直接有關派遣聖神的先知記載,乃是天主用恩許的言語,以慈愛和忠誠的語調(1),向自己子民的心靈所說的神諭。聖伯多祿則在五旬節早上宣揚這些神諭的實現。依照這些恩許,在「末期」天主聖神將要更新人心,在他們心中寫上新的法律,祂要聚集四散和分裂的子民,並使之和好;祂要轉化先前的創造,而天主將與人類和平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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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則11:19;36:25-28;37:1-14;耶31:31-34;另參閱歐3:1-5;宗2:17-21. *參見0214, 196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貧窮」的人即那些謙卑、溫良、完全信賴天主奇妙計畫的百姓,即那些只期待默西亞正義而非世人正義的人,這些人在預備基督來臨的恩許期間,最終是聖神隱秘使命的偉大成就。他們那種受聖神淨化和光照的心,就是在聖詠中所透露的。在這些窮人中,聖神要為上主準備「一個善良的百姓」(路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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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索2:3;詠22:27;34:3;依49:13;61:1等等。 *參見036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曾有一人,是由天主派遣來的,名叫若翰」(若1:6)。若翰「還在母胎中就已充滿聖神」(路1:15,41),這是由於基督的緣故。祂剛由瑪利亞因聖神而受孕。於是瑪利亞對依撒伯爾「探訪」,就成了「天主對自己百姓的眷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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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路1:68 *參見052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若翰就是「那位要來的厄里亞」(瑪17:10-13);聖神之火在他內使他成為那要來的上主的前驅。聖神在前驅若翰身上完成了「為上主準備一個善良百姓」(路1:17)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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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69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1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洗者若翰「比先知還大」(路7:26),在他身上聖神完成了祂「藉先知們的發言」。若翰也結束由厄里亞所開始的先知時期(1)他宣布以色列的安慰近了;他是要來的安慰者的「聲音」(若1:23)(2)。一如真理之神要做的,若翰來「是為給光作証」 (若1:7)(3)依若翰的看法,聖神就這樣完成了「先知們的探求」和天使們的「渴望」(4):「 你看見聖神降下,停在誰身上,誰就是那要以聖神施洗的人。我看見了,我便作証:祂就是天主子……看,天主的羔羊!」(若1: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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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瑪11:13-14. *(2)參閱依40:1-3. *(3)參閱若15:26;5:33. *(4)參閱伯前1:10-12. *參見0536, 268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最後,聖神藉洗者若翰的預示,開始了那偕同基督並在基督內要實現的事:即重新還給人天主的「模樣」。若翰的洗禮是為使人悔改,那藉水和聖神而受洗的卻是新生命的誕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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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3:5 *參見053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至聖天主之母、終身童貞瑪利亞,是子和聖神的使命在圓滿時期的傑作。由於聖神準備了瑪利亞,父才首次在救恩計畫中,找到聖子和聖神能在人類中居住的寓所。為此,教會聖傳多次把智慧書上最美麗的章節貼合在瑪利亞身上(1):瑪利亞在禮儀中被歌頌和描述為「上智之座」。 聖神要在基督和教會內完成的「天主妙工」都在她身上展示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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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箴8:1-9:6;德24. *參見048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以自已的聖寵準備了瑪利亞。「住有整個圓滿天主性」(哥2:9)的那一位的母親,確實適宜是「充滿聖寵的」。作為最謙卑和最能接受全能者無可言喻恩賜的受造物,她的始胎無玷純粹出自恩寵。加俾額爾天使有理由地祝賀她為「熙雍女子」:「你應歡樂!」(1)。當瑪利亞懷著永遠的聖子,在聖神內高唱聖歌(2)向父感恩時,就是整個天主子民,也即是教會在向天主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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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索3:14;匝2:14. *(2)參閱路1:46-55. *參見267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在瑪利亞身上實現聖父的仁慈計畫。瑪利亞就是協同聖神並藉著聖神而懷孕,並生下天主子。她的童貞由於聖神的德能和她信仰的力量,成為獨一無二的多產的根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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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路1:26-38;羅4:18-21;迦4:26-28 *參見0485, 050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在瑪利亞身上,顯示聖父的愛子已成了貞女之子。瑪利亞是天主決定性顯現的火中荊棘:她充滿聖神,顯示出在卑微肉驅中的聖言,更讓那些窮人(1)和萬民的首批代表(2)認識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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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路2:14 *(2)參閱瑪2:11. *參見0208, 261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最後,聖神藉瑪利亞開始使「天主慈愛的對象」──人(1),與基督共融。謙卑的人常是首先接受祂的:如牧童、賢士、西默盎和亞納、加納的新婚夫婦和首批門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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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路2:14 *參見096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聖神結束這項使命時,瑪利亞成了「女人」、新厄娃、「眾生之母」、「整個基督」(1)的母親。她以這種身分,與那十二位一起「同心合意地專務祈禱」(宗1:14),直到「末期」的黎明,即聖神在五旬節早晨,藉教會的出現而揭開的末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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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9:25-27 *參見0494, 261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圓滿時期內,子和聖神的全部使命可包括在這事實內,即子由降生那一刻起,便是父的神所傅者:耶穌是基督、默西亞。 信經整個第二章都應在此光照下閱讀。基督的全部工程其實是子和聖神的聯合使命。這裡只提及耶穌恩許派遣聖神以及主獲得榮耀之後恩賜聖神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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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438, 0536, 069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只有在自己因死亡和復活而受到光榮時,才會完全啟示聖神。不過祂是逐步地揭露聖神。即使當祂表示自己的肉要為世界的生命而成為食糧時,祂對民眾所作的訓言也如此(1)。此外,耶穌也向尼苛德摩(2)、撒瑪黎雅婦人(3)和向那些參加帳棚節的人提及聖神(4)。當祂向門徒講論祈禱(5),他們將來要作的見証時,也公開地談到聖神(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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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6:27.51.62-63. *(2)參閱若3:5-8. *(3)參閱若4:10,14,23-24. *(4)參閱若7:37-39. *(5)參閱路11:13. *(6)參閱瑪10:19-20. *參見261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2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唯獨到了祂受光榮的那時辰,才應許聖神的降臨,因為祂的死亡和復活將實現向先祖們所作的許諾(1):聖父因耶穌的祈禱將賜下另一位護慰者、真理之神。聖父因耶穌的名字派遣聖神;耶穌將從父那裡派遣祂,因為祂出自父。聖神將會來臨,我們將會認識祂,祂將時常與我們在一起,住在我們中間;祂將教導我們一切,使我們記起基督對我們所說的話,並且祂為耶穌作証;聖神要把我們引入一切真理,並光榮基督;祂要指証世界有關罪惡、正義和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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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4:16-17.26;15:26; 16:7-15;17:26 *參見0388, 143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最後,耶穌的時辰到了(1):耶穌在以自己的死亡戰勝死亡的那一刻,把自己的氣(神)交在父手中(2),這樣,「當祂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後」(羅6:4), 就能立刻向門徒們「噓氣」,賞給他們聖神(3)。從那個時辰起,基督和聖神的使命就是教會的使命:「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若2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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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3:1;17:1. *(2)參閱路23:46;若19:30. *(3)參閱20:22. *(4)參閱瑪28:19;路24:47-48;宗1:8. *參見085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五旬節那天(逾越期七週結束時),基督的逾越就在聖神的傾注中完成,這聖神是以天主性位格的身分顯示、賞賜、和通傳給人的:主基督從祂的圓滿中,豐厚地傾注了聖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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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宗2:33-36. *參見0767, 1302, 262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一天,天主聖三被完全啟示了出來。從那天起,基督所宣布的神國開放給那些信從祂的人。他們在信仰和卑微的肉軀中,已參與聖三的共融。聖神藉著祂那無止境的來臨,把世界帶入了「末期」,即教會的時期,而教會則是一個已承襲的、但尚未圓滿的神國。 我們看到了真光,接受了天上的聖神,我們找到了真正的信仰:我們欽崇那不可分的聖三,因為是聖三拯救了我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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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拜占廷禮,五旬節晚禱禮儀詩節(領聖體後重複)。 *參見0244, 06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天主是愛」(若一4:8,16),而愛是第一個恩賜,它包括所有其他的恩賜。這分天主的愛「藉著所賜與我們的聖神,已傾注在我們心中了」(羅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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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21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於我們因著罪惡已經死亡,或至少已受了傷,故此愛的恩賜的第一個效果就是赦免我們的罪。聖神的共融在教會內(格後13:13)還給受洗者因罪而失落的天主模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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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198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於是聖神賜下我們嗣業的「抵押」或「初果」(1),即聖三本身的生命,這生命在於愛人如同天主愛了我們一樣(2)。這愛(3)是在基督內新生命的本原,這生命成為可能的,因為我們接受「聖神的德能」(宗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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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羅8:23;格後1:21. *(2)參閱若一4:11-12. *(3)格前13. *參見18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著聖神這種德能,天主的子女才能結出果實。那位把我們接在真正葡萄樹上的,必要使我們結出「聖神的果實,就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迦5:22-23)。「聖神是我們的生命」:我們越是棄絕自己(1),就越能「依照聖神的引導而行事」(迦5:25)。 藉著與聖神共融,聖神使人變成屬神的,使人重返樂園、恢復義子的地位、敢稱天主為父、能分享基督的恩寵、被稱為光明之子、能有分於永遠的光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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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16:24-26. *(2)聖巴西略•凱撒里亞,《論聖神》15,36; PG32,132. *參見183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和聖神的使命是在基督的奧體和聖神的宮殿──教會內完成的。此後,這聯合使命帶領基督信徒在聖神內與父共融:聖神準備世人,先賜以恩寵,把他們引向基督。聖神又把復活的主顯示給他們,使他們記起祂所說過的話,使他們明白祂的死亡和復活。聖神又把基督的奧跡呈現在他們面前,尤其是在聖體聖事中,為使他們和好並與天主共融,好能結出「豐富的果實」(若15:5,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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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787-0798, 1093-110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此,教會的使命並不是基督和聖神的使命的附加品,而是其聖事:整個教會及其每一肢體,被派遣去宣布、見証、實現並傳揚聖三共融的奧跡(這將是下一條的論題): 我們眾人都領受了唯一和同樣的神,就是聖神,我們彼此之間並與天主都融合為一。因為我們人數雖然眾多,並且基督讓父的神和祂自己的神居在我們每人身上,然而這唯一不可分的神卻親自把那些彼此有別的人引歸為一……並使大家在祂內顯出是一個整體。正如基督的神聖人性能力可使那些祂所寓居的人變成同一身體,同樣那住在眾人身上的唯一而不可分的聖神,也引領眾人達致精神的合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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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濟利祿•亞力山卓,《若望福音詮釋》12: PG74,560-561. *參見0777, 085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3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於聖神是基督的傅油,是基督──身體的頭──把祂傾注在自己的肢體上,以便滋養、醫治他們,在彼此的服務上加以組織,賦予他們活力,派他們作証,聯同他們與自己一起奉獻給聖父及為整個世界轉求。是基督藉著教會的聖事,把祂的聖神,即聖化者,通傳給自己的肢體(這將是教理卷二的論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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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107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教會聖事中給予信徒們的這些「天主妙工」,將遵從聖神在基督內結出它們新生命中的果實 (這將是教理卷三的論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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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也扶助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如何祈求才對,而聖神卻以無可言喻的歎息,代我們轉求」(羅8:26) 。聖神、天主工程的技師,乃祈禱的導師 (這將是教理卷四的論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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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為証實你們確實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派遣了自己兒子的聖神,到我們心內喊說:『阿爸,父啊!』」(迦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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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從起初直到世代終結,當天主派遣祂的聖子時,也常派遣聖神:聖子和聖神的使命是相聯而不能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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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時期一滿,聖神在瑪利亞身上完成了基督來到天主子民中的各項準備。透過聖神在瑪利亞身上的工作,父賞給了世人厄瑪奴耳,即與我們同在的天主(瑪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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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天主子降生時藉著聖神的傅油(1),被祝聖為基督(默西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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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閱詠2:6-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藉著祂的死亡和復活,被立為光榮中的「主和默西亞」(宗2:36)。從祂的圓滿中,祂把聖神傾注於宗徒和教會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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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是基督元首在自己肢體上所傾注的,聖神建立、激勵並聖化教會。教會是聖三與人類共融的聖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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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為萬民之光,本屆神聖大公會議,因聖神而集合,切願向萬民宣布福音,使教會臉上所反映的基督之光,照耀到每一個人」(1)。梵二大公會議的《教會憲章》是以這幾句話作為序幕。 大公會議藉此顯示,涉及教會的信仰條文,完全靠有關耶穌基督的信仰條文而定。除了基督之光以外,教會別無其他的光。按照教父們所喜愛的一種圖象:教會好像月亮,它的光完全由太陽反射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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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 1;參閱谷16:1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4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涉及教會的條文,也完全靠有關聖神的條文而定,此聖神的條文是在教會條文之先。「事實上,在指出聖神是一切聖德的泉源及賜予者之後,我們現在宣認是聖神以聖德裝飾了教會」(1)。依照教父們的說法,教會是「聖神開花結果」的所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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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I,10,1. *(2)聖依玻理,《宗徒傳承》35:SCh 11,11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相信教會是「至聖」、「至公」,她又是「唯一」和「從宗徒傳下來的」(如在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中所增添的) ,與對天主父、子及聖神的信仰是不可分的。在宗徒信經中,我們宣信一個聖教會(Credo...Ecclesiam),而非把教會作為信仰的最終對象(not believe in the Church),如此可避免把天主及其工程混淆,並可清楚地把天主賜予教會的一切恩惠歸於祂的仁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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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羅馬教理書》1,10,22. *參閱0169, 081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一詞 ("ekklesia"來自希臘語"ek-kalein"「喚出來」) ,有「召集」的意義;是指民眾的集會(1),通常具有宗教的目的。它是一個多次在希臘文舊約中使用的名詞,指聚集在天主前的選民會眾,尤其指西乃山的會眾,以色列就在那裡接受了法律,並被天主立為自己聖潔的子民(2)。初期的基督徒團體自稱為「教會」,承認自己是該會眾的繼承者。在教會內,天主從世界各地「召集」自己的子民。英文的"Church"和德文的"Kirche"皆來自另一個類似的希臘字"Kyriake",意指「屬於主的會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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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宗19:39. *(2)參閱出1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基督徒用語中,「教會」一詞,是指禮儀的集會(1),也指地方團體(2)或整個的普世信友團體(3)。事實上,這三種意義是不可分的。「教會」是天主在整個世界所聚集的子民。她存在於地方團體之中,並在禮儀的聚會中實現,尤以感恩祭的聚會為主。教會的生命源自聖言及基督聖體,且藉此而成為基督的奧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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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格前11:18;14:19.28.34.35. *(2)參閱格前1:2;16:1. *(3)參閱格前15:9;迦1:13;斐3:6. *參見0830, 0832, 114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聖經上,我們可以找到許多彼此相聯的圖象和預象,天主的啟示透過這些圖象,來表達教會取之不盡的奧跡。舊約的多種圖象,是一個基本概念的不同表達,就是「天主子民」。在新約裡(1),所有這些圖象有了一個新的中心,因為基督成了這個子民的「頭」(2),因此這子民就成了祂的「身體」。環繞著這中心的,有各種不同的圖象:「或取自羊棧、或取自農場、或取自建築物、甚或取自家庭及婚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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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弗1:22;哥1:18. *(2)參閱LG9. *(3)參閱LG6. *參見0781, 078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一個羊棧,它的唯一必經之門就是基督(1)。教會也是一個羊群,天主親口預言自己是它的牧人(2),祂的羊群雖由其他牧人管理,但始終由基督親自領往牧場餵養,祂是善牧和眾牧人之首(3),祂曾為羊群捨掉自己的性命(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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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0:1-10. *(2)參閱依40:11;則34:11-31. *(3)參閱若10:11;伯前5:4. *(4)參閱若10:11-15. *參見085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天主的莊田或農場(格前3:9) 。在這農場裡生長著古老的橄欖樹,古聖祖們就是它神聖的根;猶太人和外邦人(1),無論過去或將來,都在它內修好。教會也是天上農夫所栽培的特選葡萄園(2)。基督是真葡萄樹,給樹枝帶來生命和繁殖力;我們就是樹枝,藉著教會留在祂內,沒有祂,我們便一無所能(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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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羅11:13-26. *(2)參閱瑪21:33-43(平行文);依5:1-7. *(3)參閱若15:1-5 *參見079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也多次被稱為天主的建築物(格前3:9)。主耶穌把自己比喻為匠人棄而不用的廢石,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瑪21:42)(1)。教會就在這基石上由宗徒們所建立(格前3:11),並在它身上取得團結和合一。這座建築物有各種不同的名稱:如天主的家庭所居之屋 (弟前3:15);天主在聖神內的寓所(弗2:19-22);『天主與人共居的帳幕』(默21:3)。尤其被稱為聖殿,教父們稱它為石砌的聖所。在禮儀中,此聖殿亦喻之為「聖城」,即新的耶路撒冷。我們就是它的活石,要在此世形成一個屬神的殿宇(伯前2:5)。聖若望在欣賞新天新地時,看見這聖城從天上由天主那裡降下,『就像一位裝飾好迎接自己丈夫的新娘』(默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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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宗4:11;伯前2:7;詠118:22. *參見0797, 0857, 104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又稱為『天上的耶路撒冷』和『我們的母親』(迦4:26)(1),也被描繪為無玷羔羊的無玷淨配(默19:7; 21:2,9; 22:17),基督『愛了她,並為她捨棄了自己,為使她成為聖潔的』(弗5:25-26),又和她訂下不毀之約,不斷地『養育照顧她』 (弗5: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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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默12:17. *(2)LG6. *參見0507, 0796, 161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為探討教會的奧跡,我們首先默想她如何在天主聖三的計畫中孕育,並在歷史中如何逐步具體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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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25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5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永生之父,按照祂的智慧、仁慈、自願而奧秘的計畫,創造了宇宙,並決定提拔人類,分享天主的生命」。祂在自己聖子內,召喚眾人分享這生命:「凡信奉基督的,祂願召集他們在聖教會內」。這個「天主的家庭」,按照天父的安排,在人類歷史各階段逐步建立和實現。因為教會「在創世之初已有預象,在以色列的民族史和舊約裡,她已被奇妙地準備好了,並在這末期內建立,藉聖神的恩賜顯示出來,且於世界末日光榮地完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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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 *參見0293, 165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初期的基督徒曾說:「世界是為了教會而創造的」(1)。天主創造世界,是為使人與祂的生命共融,這共融是透過在基督內的「召集」實現, 而這「召集」就是教會。 教會是一切事物的目標(2),連慘痛的事,如天使墮落和人犯罪等為天主所許,只是當作機會和媒介,展示出祂全部的力量和要賜給世人的無限慈愛: 正如天主的意願指向創造,而有世界﹔同樣天主的意願指向救人,而有教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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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何而馬牧者,《牧者的神視》2,4,1: PG2,899;參閱亞里斯提德,《 護教書》16,6;聖猶思定,《護教書》2,7: PG6,456; 戴都良,《護教書》31,3; 32, 1: PL 1,508-509. *(2)參閱聖厄比法尼,《駁斥八十異端》1,1,5: PG41,181C. *(3)克萊孟•亞力山卓,《導師》1,6,27: PG8,281. *參見0294, 030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罪惡破壞人與神,以及人與人之間共融的那一刻,天主便開始聚集祂的子民。教會的聚集可說是天主對罪惡所造成的混亂的反應。這種聚集已秘密地在各民族中進行:「凡在各民族中,敬畏祂而又履行正義的人,都是祂所中悅的」(宗1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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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9;13;16 *參見005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聚集天主子民的遠程預備是由亞巴郎的蒙召開始,天主許下他要成為「一個大民族」的父親(創12:2)(1)。而近程預備則由選擇以色列為天主的子民開始(2)。藉著以民的被選,她將成為各民族未來合一的標記(3)。然而先知們──早就控訴以色列毀了盟約及變得好像一個娼妓(4)。他們預告將有一個新而永久的盟約(5)。而「基督就建立了這個新的盟約」(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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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創15:5-6. *(2)參閱出19:5-6;申7:6. *(3)參閱依2:2-5;瑪4:1-4. *(4)參閱歐1;依1:2-4;耶2等等。 *(5)參閱耶31:31-34;依55:3. *(6)LG9. *參見0060, 0064, 0122, 05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子的任務是當時期一滿,履行父的救恩計畫;而這就是祂「使命」的動機(1)。「主耶穌藉宣布喜訊開創了祂的教會,就是聖經上歷代所預許的天主之國業已來臨」(2)。為奉行天父的旨意,基督在世上揭開了天國的序幕。教會是「已臨現於奧跡中的基督王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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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3; AG3. *(2)LG5. *(3)LG3. *參見054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王國在基督的言、 行和臨在上, 已清楚地顯示於人了」(1)。接受耶穌的話,就是接受「天主之國」(2)。天國的幼芽和開端,就是耶穌前來召集在自己身邊的那「小小羊群」(路12:32),祂就是這羊群的牧者(3)。他們組成了耶穌的真正家庭(4)。對這樣聚集在祂身邊的人,祂教導他們新的「待人接物方式」,及他們專有的祈禱(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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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5. *(2)LG5 *(3)參閱瑪10:16;26:31;若10:1-21. *(4)參閱瑪12:49. *(5)參閱瑪5-6. *參見0543, 1691, 255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耶穌賦予自己的團體一個結構,它將持續到天國的圓滿完成。首先是簡選十二宗徒,以伯多祿為他們的首領(1)。他們代表著以色列的十二支派(2),是新耶路撒冷的基礎(3)。十二宗徒(4)及其他門徒(5)參與基督的使命和權力,同時也分擔祂的命運(6)。基督透過所有這些行動,準備及建立祂的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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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谷3:14-15. *(2)參閱瑪19:28;路22:30. *(3)參閱默21:12-14. *(4)參閱谷6:7. *(5)參閱路10:1-2. *(6)參閱瑪10:25;若15:20. *參見0551, 086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主要是誕生於基督為我們的得救而完全的自我交付,這交付提前在建立聖體聖事時實行,後來在十字架上完成。「教會的開始和發展,由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敞開的肋旁所流出的血和水,作為象徵」(1)。「因為從安眠於十字架的基督肋旁,產生了整個教會這奇妙聖事」(2)。正如厄娃是由熟睡中亞當的肋骨所形成,同樣,教會是由死於十字架的基督被剌透的心誕生(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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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 參閱若19:34 *(2)SC5. *(3)參閱聖安博,《路加福音闡釋》2,85-89: PL15,1583-1586. *參見0478, 0610, 0617, 0813, 134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父委託給祂兒子的工程在世上完成後,就在五旬節那天,派遣聖神前來不斷地聖化教會」(1)。從那時起,「教會公開呈現於民眾之前,並開始藉著宣講,向萬民傳播福音」(2)。教會本質上是傳教的,為了救恩而「召集」一切人,被基督所派遣,使萬民成為門徒(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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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若參閱若17:4 *(2)AG4. *(3)參閱瑪28:19-20; AG 2;5-6. *參見0731, 084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為使教會能實現她的使命,聖神「用聖統和各種神恩,建設及督導教會」(1)。「因此,教會擁有其創始者的恩寵,忠實地遵守祂仁愛、謙遜和刻苦的誡命,接受向萬民宣講和建立基督與天主王國的使命,而教會在世上是這天國的幼芽和開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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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 *(2)LG5. *參見054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6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只有在天上的光榮中」,即當基督光榮地再來時,「才圓滿地實現」(1)。直到那個日子,「教會要在世界的迫害與天主的安慰中,繼續自己的旅程」(2)。此世,她自知是在充軍,遠離天主(3),「渴求完美的天國,並全力期望在光榮中與其君王結合」(4)。教會的以及世界藉著教會要達到的圓滿境界,必須經過許多大考驗,才能在光榮中完成。只有那樣,「所有的義人,從亞當開始,『從義人亞伯爾直到最後一個被選者』,都將在天父面前,團聚在普世的教會內」(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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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8. *(2)聖奧思定,《天主之城》18,51: PL41,614;參閱 LG8. *(3)參閱格後5:6;LG6. *(4)LG5. *(5)LG2 *參見0671, 0675, 1045, 281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置身於歷史,但同時又超越歷史。只有「用信德的眼光」(1),才能從她可見的事實中,察覺到一個精神的、帶有屬神生命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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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0,20 *參見081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唯一的中保基督,在世上創立了祂的聖教會,並不斷地支持她。她是一個信德、望德和愛德的團體,也是一個可見的組織。藉著教會,基督把真理與恩寵灌輸給眾人」。教會同時是: ──「由聖統組織建立的社團和基督的奧體; ──可見的會眾和精神的團體; ──地上的教會和富有天上神恩的教會」。 這些幅度「形成了一個由人性和神性成分組成的單一複合體」(1): 教會的特徵,是兼有人性與神性,是有形的與無形的,努力工作而又專心默禱,置身於世上,卻又邁向天鄉。不過這一切,凡是人性的,應從屬於神性的,有形的應從屬於無形的,工作應從屬於默禱,現世的事應從屬於我們所邁向的未來聖城(2)。 多麼謙遜!何等崇高!香柏之幕,天主聖所;地上小築,天上華宮;土牆茅舍,皇家宅院;死者之體,光明殿堂;傲慢之徒,不屑一顧;信者尊敬,基督淨配!她雖憂鬱,卻實亮麗,耶京少女,疲憊蒼白,長期流亡,忍受痛傷,終有一日,苦盡甘來,佩戴華飾,天闕盛裝(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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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8. *(2)SC2. *(3)聖伯納•克理弗,《論雅歌的講道》27,14: PL183,920D. *參見0827, 0954, 188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是在教會內,完成並啟示祂的奧跡,作為天主計畫的目標:「使萬物總歸於基督」(弗1:10)。聖保祿把基督與教會的聯婚稱為「偉大的奧跡」(弗5:32) 。由於她像新娘般的與新郎基督結合(1),教會本身也成了奧跡(2)。聖保祿在默觀這奧跡時,寫道:「基督在你們中,作了你們得光榮的希望」 (哥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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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弗5:25-27. *(2)參閱弗3:9-11. *參見0518, 079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教會內,人類透過「永存不朽的愛」(格前13:8)與天主共融,這是教會的目標。此目標支配教會內作為聖事工具的一切,這工具與要消逝的世界是相連的(1)。「她的結構完全是為基督肢體的聖德而設,而聖德則按『偉大的奧跡』而衡量,在這奧跡內新娘以愛的禮物回報新郎的恩賜」(2)。瑪利亞在「邁向聖德的路上」超越我們眾人,她是教會的奧跡,如同「沒有瑕疵、沒有皺紋之新娘」(弗5:27)的教會奧跡。為此,「教會的瑪利亞面貌先於伯多祿面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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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48. *(2)〈婦女的尊嚴〉27 *(3)〈婦女的尊嚴與聖召〉27 *參見00671, 09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希臘語"mysterion"一詞,曾以 "mysterium"(奧跡)及 "sacramentum"聖事兩詞譯成拉丁文 。在以後的解釋中,聖事一詞進一步表達救恩的有形標記,而奧跡一詞指謂救恩的隱藏事實。在這意義下,基督本身就是救恩的奧跡:「除了基督外,別無其他天主的奧跡」(1)。祂那聖善和具聖化能力的人性救贖工程就是救恩聖事,這聖事在教會諸聖事中自我顯示和運作(在東方教會中稱這些聖事為「神聖奧跡」)。七件聖事是聖神藉以賦予基督恩寵的標記和工具,基督是教會的頭,而教會則是祂的身體。所以教會擁有和分施她所象徵的無形恩寵。就是在這種類比的意義下,她被稱為「聖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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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奧思定,《書信集》187,11,34: PL33,846. *參見0515, 1075, 1116, 201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在某種意義下是在基督內的聖事,就是說,她同時是與天主親密結合的、又是整個人類一體性的標記和工具」(1)。成為人類與天主親密結合的聖事,就是教會的第一個目標。由於人類之間的共融植根於與天主的結合,教會也是人類一體性的聖事。在她內,這種一體性已經開始,因為她聚集「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異語的人」(默7:9);同時,教會也是這種尚未圓滿完成的一體性的「標記和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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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 *參見036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作為聖事,教會是基督的工具。教會在基督手中是「救贖眾人的工具」(1),是「普世救恩的聖事」(2)。藉此,基督「既顯露又實現天主愛人的奧跡」(3)。教會是「天主愛護人類計畫的實現」(4),這計畫是要「使全人類成為天主的唯一子民,組成基督的唯一身體,建成聖神的唯一聖殿」(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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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9, 2 *(2)LG48, 2. *(3)GS45,1. *(4)保祿六世,1973年6月22日演詞。 *(5)AG7;3; LG17 *參見108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一詞有「召集」的意義,是指天主聖言所召集的會眾,以組成天主的子民;他們受了基督聖體的滋養後,本身也成了基督的身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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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既是天主計畫的途徑又是目標:曾在創世時預示、在舊約中準備、建基於耶穌基督的言行、憑著祂的贖世苦架和復活而實現,她藉著聖神的傾注顯示為救恩的奧跡。當世上所有被救贖者在天上的榮耀中成為一個會眾時,教會才圓滿地實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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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默14: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7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可見的又是精神的,既是有聖統組織的社團又是基督的奧體。她是「唯一的」,同時由人性和神性組成。教會的奧跡就在於此,只有憑信德才能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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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在此世界的救恩聖事,是天主與人共融的標記和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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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各時代各民族中,凡是敬畏天主、履行正義的人,都是天主所悅納的。可是天主不願人們彼此毫無聯繫,個別地得到聖化和拯救,而要他們組成一個民族,真實地認識祂,聖善地事奉祂。因此,祂為自己選擇了以色列民族,與他們訂立盟約,並逐步地培育它……但這一切都是為了準備及預示要在基督身上完成的那新而永久的盟約……就是以祂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約,從猶太人和其他民族號召人民,使他們不是因血肉、而是因聖神組成一個天主的子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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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9; 參閱宗10:35; 格前11:2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天主子民有些特徵,使它有別於歷史上所有的宗教、種族、政治或文化集團: ──是天主的子民:天主本身並不屬於任何民族。但祂從那些從前不是一個民族的人中形成了一個民族:「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伯前2:9)。 ──要成為這子民的成員,不是藉自然生育,而是「由水和聖神」「由上而生」(若3:3-5),就是要信仰基督和接受洗禮。 ──這個子民以耶穌基督(受傅者、默西亞)為元首(頭):因為同樣的油──聖神,從頭流到身體,這身體就成為「默西亞的子民」。 ──「這子民的身分,就是做天主自由子女的尊嚴:天主聖神在他們心中,有如住在殿堂裡。」 ── 「這子民的法律,是像耶穌愛了我們那樣的去愛別人的新誡命」(1)。這是聖神的「新」法律(羅8:2; 迦5:25)。 ──這子民的使命是要成為地上的鹽和世界的光(2),「形成全人類合一、希望和得救的強勁種子」。 ──「最後,這子民的終向就是天主王國,即由天主親自在世上創立、繼續擴展、並在世界末日由祂來完成的天主王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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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3:34. *(2)參閱瑪5:13-16. *(3)LG9,2 *參見0695, 0769, 0849, 0871, 1267, 1741, 1972, 278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基督是父傅以聖神的那一位,並被立為「司祭、先知和君王」。整個天主子民參與基督這三重職務,並承受由此產生的使命和服務的責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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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人類救主>18-21. *參見0436, 087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人藉信仰和洗禮而加入天主子民的行列,即參與這子民的唯一聖召、司祭的聖召:「主基督,這位由人間選拔的大司祭,把新的子民組成『一個事奉天父的司祭之國』。因為,領洗的人因著重生和聖神的傅油,都被祝聖為精神的聖殿和神聖的司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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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0; 參閱希5:1-5; 默1:6 *參見1268, 154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天主的神聖子民「不能失誤地依附那一次而永遠地傳給聖徒們的信德」(1),並深入理解這信德而成為基督在此世的証人時,「也參與基督的先知職務」。這參與特別是由於對信德的超性意識,此意識屬於全體子民,包括平信徒及聖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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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2; 參閱猶3 *參見009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最後,天主的子民也參與基督的王者職務。基督執行祂的王權,藉祂的死亡和復活(1),吸引眾人到祂跟前。基督、宇宙的君王和主宰,成了眾人的奴僕,因為祂「不是來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瑪20:28)。為基督徒,「為王」就是「服務」(2),尤其是在「貧窮和受苦的人身上」,教會在他們身上,看到「她那貧窮和受苦之創始者的肖象」(3)。天主子民按照這種與基督一起服務的聖召去生活,就能實現它「王者的尊嚴」。 所有在基督內重生的人,都因十字架的記號而獲得王者的尊嚴,藉聖神的傅油而被祝聖為司祭。因此並非只有我們職務的獨有服務,因為所有的基督徒,有了屬神的神恩及運用他們的理智,就被認為是這王者種族的成員,參與司祭的職務。一個靈魂管理它的身體,使它服從天主,難道不是王者的職務嗎?向天主奉獻一顆純潔的良心,在自己的內心祭台上向祂呈上我們敬禮的無玷祭品,難道不是司祭的職務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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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2:32. *(2)參閱LG36. *(3)LG8. *(4)聖大良一世,《講道集》4,1: PL54,149. *參見2443, 244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一開始就使自己的門徒們參與祂的生活(1);祂給他們啟示天國的奧秘(2);使他們分擔祂的使命,祂的喜樂(3)和憂愁(4)。耶穌還提及一種更親密的共融:「你們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你們內……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條」(若15:4-5)。此外,祂又宣布一種在祂與我們之間的神秘而真實的共融:「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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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谷1:16-20;3:13-19. *(2)參閱瑪13:10-17. *(3)參閱路10:17-20. *(4)參閱路22:28-30 *參見075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耶穌的有形臨在在門徒前消失,並沒有留下他們為孤兒(1)祂許下要與他們在一起,直到世界末日(2),祂又為他們派遣了聖神(3)。在某種意義下,與耶穌的共融變得更為密切:「因為祂賦予聖神後,把從各民族所召集的兄弟組成了祂奧妙的身體」(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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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4:18. *(2)參閱瑪28:20. *(3)參閱若20:22;宗2:23. *(4)LG7. *參見069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8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以身體比喻教會,更能說明教會與基督之間的密切關係。教會並不只是圍繞在祂的四周,而是在祂的身體內與祂結合為一。基督身體、教會的三種面貌應予以特別強調,就是:所有肢體因與基督結合而彼此團結一致;基督是奧體的頭;教會是基督的淨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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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52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凡回應天主聖言,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的信徒們,都密切地結合於基督:「在這奧體內,基督的生命分施於信徒們。藉著聖事,他們以奧妙而真實的方式,與受難而榮耀的基督結合」(1)。這在聖洗和聖體中顯得尤為真實。我們藉著聖洗,與基督的死亡及復活聯繫(2),藉著聖體,「我們實在分享主的身體,被提升至與祂共融並彼此共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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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7. *(2)參閱羅6:4-5;格前12:13. *(3)LG7. *參見0947, 1227, 132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身體的合一並不排除肢體的多元性:「在建立基督的身體時,肢體不同,職務也各異。聖神只有一個,祂為了教會的利益,按照祂的富裕和職務的需要,分施不同的恩惠」。奧體的一體性在信友間產生並激發愛德:「因此,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同它一起受苦;一個肢體受到光榮,所有的肢體都感到快樂」(1)。最後,奧體的一體性克服一切的人性分裂:「凡是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迦3: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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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7,3; 參閱格前12:26 *參見0814, 193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是身體──教會──的頭」(哥1:18),祂是創世和贖世的根源。祂被高舉到父的榮耀中,「在萬有之上」──主要在教會之上──「祂獨佔首位」(哥1:18),藉著教會,把自己的王國伸展至萬事萬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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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669, 111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把我們融合在祂的逾越事件裡。所有肢體都該勉力效法祂,直到在他們身上「形成基督為止」(迦4:19)。「為此,我們被納入祂生活的奧跡內……如同身體與頭連在一起那樣,我們與祂的苦難連在一起,同祂一起受苦,為能同祂一起享受光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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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7,5; 參閱斐3:21; 羅8:17 *參見0661, 51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也照顧我們的成長(1)。為使我們向著祂──我們的頭──成長(2),基督在其身體──教會內,安排了一些恩寵和職務,藉此使我們能在得救的路上互相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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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哥2:19. *(2)參閱弗4:11-16. *參見08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以,基督與教會形成「整個的基督」(Christus totus)。教會與基督是一體。聖人們對這一體性有很強烈的意識: 讓我們歡樂吧!讓我們感謝天主!因為祂不但使我們成為基督徒,而且也使我們成為基督自己。弟兄們,你們曾否留意,天主給了基督作為我們的元首,是賜給我們多大的恩典?你們踴躍喜樂吧!我們已成了基督。既然祂是頭,我們是肢體,祂和我們就成了完整的人……圓滿的基督:頭和肢體。而且是何等的頭,何等的肢體?是基督和教會(1)。 我們的救主把自己視為單一和相同的位格,因為祂跟聖教會融合為一(2)。 頭與肢體可說是單一和相同的奧妙位格(3)。 聖女貞德對其判官們所說的一句話,總結了聖師們的信仰並表達了信徒的常識:「依我的看法,耶穌基督與教會完全是一體,不該產生困難」(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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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奧思定,《論若望福音》21,8: PL35,1568. *(2)聖大額我略,《約伯傳詮釋》 praef.,1,6,4: PL75,525A. *(3)STh 3, 48,2,ad 1. *(4)《聖貞德的審訊記錄》。 *參見0695, 147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與教會、頭與身體的一體性,也涉及個人關係中兩者的區別。這種情況多次以新郎和新娘的形象來表達。基督是教會的新郎,這題材早已為先知所準備並由若翰宣告過(1)。主也自比作「新郎」(谷2:19)(2)。聖保祿宗徒把教會和每個信徒──基督身體的肢體,比作「許配於」主基督的新娘,好能與祂具有同一的聖神(3)。教會是無玷羔羊的無玷新娘(4);「基督愛她,並為她捨棄了自己……為使她成為聖潔的」(弗5:25-26)。基督以永遠的盟約與教會結合,並像自己身體一般的不斷加以照顧(5)。 這就是完整的基督(頭與身體),由眾多肢體形成一體……無論是頭或是肢體說話,總是基督在說話:或是以「頭」的角色發言,或是以「身體」的角色說話。經上是怎樣寫的?「二人成為一體。這奧跡真是偉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1-32)。基督自己也在福音上說過:「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瑪19:6)。因為正如你們所知道的,他們雖然是兩個,但在婚姻結合中卻成了一個……作為頭的稱為「新郎」,作為身體的稱為「新娘」(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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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3:29. *(2)參閱瑪22:1-14;25:1-13. *(3)參閱格前6:15-17;格後11:2. *(4)參閱默22:17;弗1:4;5:27. *(5)參閱弗5:29. *(6)聖奧思定,《聖詠漫談》74,4: PL36, 948-949. *參見0219, 0757, 0772, 1602, 161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正如我們的心神,即我們的靈魂對我們肢體的關係,聖神對基督肢體、基督身體,即教會的關係也是一樣」(1)。「身體各部分的彼此聯繫,以及各部分之與其至高元首的密切結合,應歸功於基督之神作為其隱藏的原動力。因為祂整個地存在於元首、存在於身體及存在於每個肢體內」(2)。聖神使教會成為「生活的天主宮殿」(格後6:16)(3)。 「天主的恩寵」曾託付給教會……在她內存在著基督的共融,就是擁有聖神、不朽的保証、我們信仰的確定、上升到天主台前的梯子……因為,哪裡有教會,那裡就有天主聖神,哪裡有天主聖神,那裡就有教會和各樣恩寵(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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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奧思定,《講道集》267,4: PL38,1231D. *(2)比約十二世,〈奧體〉通諭 (29.6.1943): DS3808. *(3)參閱格前3:16-17;弗2:21. *(4)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3,24,1: PG7/1,966. *參見0586, 081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神是一切生命活動的原動力,也確實是使每個不同肢體得救的原動力」。祂用許多方法,使整個身體在愛德中建立起來:藉著「有建設能力」(宗20:32)的天主聖言,藉著賴以形成基督身體的洗禮,藉著能發展和治癒基督肢體的聖事,藉著在各種恩寵中「居於首位」的「宗徒之恩」,藉著使人行善的美德,最後,藉著稱為「神恩」的各項特殊恩寵,使信徒們「能適當地並爽快地承受對教會的各項革新和發展有益的工作和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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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比約十二世,〈奧體〉通諭 (29.6.1943): DS3808. *(2)參閱弗4:16. *(3)參閱格前12:13. *(4)LG7,3 *(5)LG12,2;參閱AA3. *參見0737, 0791, 1091-110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79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無論是特殊的或是單純微小的神恩都是聖神的恩寵,它們直接或間接地有益於教會,用來建設教會、造福人群,及滿足世界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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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951, 200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不但是那些領受的人,連教會的所有成員都要以感恩之心去接納神恩。因為它們為整個基督身體的宗徒活力和聖德,是一個奇妙的恩寵富源,只要它們實在是來自聖神的恩寵,而且完全依照聖神的真正策勵,即是依照愛德──神恩的真正標準(1)去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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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格前1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根據這種意義,可見分辨神恩常是必需的。一切神恩必須請示並服從於教會的牧者,「他們的職責,並非在熄滅聖神,而是考驗一切,擇其善而取之」(1),務使一切不同而互補的神恩,都能合力謀求「公眾的利益」 (格前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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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2. *(2)參閱LG 30;得前5:12, 19-21;〈平信徒〉24 *參見0894, 190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基督為我們捨棄了自己,是為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洗淨我們,使我們能成為祂的選民」(鐸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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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你們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伯前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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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人透過信德和洗禮,加入天主的子民。「所有的人都奉召參加天主的子民」(1),為的是在基督內「人類共成一家,成為唯一的天主子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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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3. *(2)AG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死而復活的基督藉著聖神和祂在聖事的行動,尤其在感恩祭中,把信友的團體建立為自己的身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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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這同一的身體內,有不同的肢體和職務。所有肢體都彼此聯繫,尤其是那些受苦的、貧窮的及被人折磨的肢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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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就是這個身體,而基督是她的頭:教會藉著祂、在祂內、並為祂而生活,祂則偕同教會並在教會內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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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基督的淨配:基督愛她並為她交付了自己,並以自己的血潔淨她,基督使她成為所有天主子女多產的母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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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0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聖神的宮殿。聖神有如奧體的靈魂,既是她生命的根源,又是一體多元性及各種豐富恩寵和神恩的源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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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樣,普世教會就呈現出是『在父、子和聖神的結合中聚集而成的民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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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 引自聖西彼廉,<論主禱主>23: PL 4, 55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是基督的唯一教會,就是我們在信經中所承認的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1)。這四個彼此緊密相連的特徵(2),顯示出教會及其使命的主要面貌。它們並非由教會自己加上去的,而是基督透過聖神,使祂的教會成為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而且也是基督召喚她去實現這些特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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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8. *(2)參閱信理部,致英國主教書函DS2888 *參見0750, 0832, 086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只有藉著信德才能承認,教會是從它的神聖根源取得這些特徵。不過,它們在歷史上的表現,卻是清楚地向人類理智所說明的記號。梵一大公會議說:「教會藉著她卓越的聖德……藉著她至公的一體性和屹立不搖的穩定性,本身已是一個偉大與永久的可信理由,也是她神聖使命的一個無可反駁的証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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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梵一:DS3013 *參見0156, 077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在其起源上是唯一的:「這個奧跡的至高典範和根源,就是父、子、聖神一個天主於三位之中」(1)。教會在其創立者方面而言是唯一的:「降生成人的聖子……曾藉祂的十字架使人類與天主和好,使萬民重新成為一個民族和一個身體」(2)。教會在其「靈魂」方面而言亦是唯一的:「聖神寓居於信徒內,充滿及管理整個教會,使信徒們如此共融團結,及使眾人如此密切地與基督契合,以致成為教會合一的根源」(3)。因此,唯一性實是教會的本質: 多麼奇妙的奧跡!只有一個宇宙的天父,一個宇宙的聖言,及一個到處相同的聖神;也只有一個成了母親的貞女,就是我所稱呼的教會(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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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UR2,6 *(2)GS78,3. *(3)UR2,2。. *(4)克萊孟.亞力山卓,《導師》1,6,42: PG8,300. *參見0172, 0766, 079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一開始,這「唯一的」教會就是多元的,或來自不同的天主恩賜,或來自領受恩寵者的差異。在同一個天主子民內,聚集著許多不同的民族和文化。在教會的成員中,也有不同的恩寵、職務、身分和生活方式:「在整個教會的共融下,也有個別教會的合法存在,享有自己獨特的傳統」(1)。這種多姿多采的差別,並不違反教會的唯一性。不過,罪惡及其後果卻不斷地威脅著教會合一的恩寵。聖保祿宗徒也曾勸人「以和平的聯繫,保持心神的合一」(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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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3,3 *參見0791, 0832, 0873, 120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哪些是合一的聯繫呢?「在一切之上……尤該有愛德,因為愛德是全德的聯繫」(哥3:14)。但旅途中教會的合一也需要有形可見的共融來保証: ──宣認由宗徒們所傳下來的唯一信仰; ──共同舉行敬天之禮,尤其是聖事; ──藉聖秩聖事的宗徒繼承,維持天主之家的手足和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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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UR2; LG14; CIC205 *參見0173, 0830, 0837, 182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的唯一教會……就是我們的救主在復活後,委託伯多祿牧放,由他和其他宗徒負責傳揚和管理的教會……這個在此世建立及組織得有如社團的教會,就是天主教會,由伯多祿的繼承者及與他共融的主教們管理」(1): 梵二大公會議的大公主義法令解釋道:「基督的公教會是救恩的總匯,唯有藉此教會能獲得圓滿的得救方法。事實上,我們相信主把新約的一切恩惠,都託付給以伯多祿為首的宗徒團體,為建立基督在世的唯一身體;凡以某種形式屬於天主子民的人,都該全面地加入這身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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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8,2. *(2)UR3,5. *參見083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事實上,「天主的這個唯一教會,從起初就出現了若干分裂,聖保祿宗徒曾以嚴厲的話加以責斥;但在其後幾個世紀中發生了更多的紛爭,有規模不小的團體與公教會脫離了全面的共融;對於此事,有時雙方都難辭其咎」(1)。破壞基督身體合一的分裂 (就是異端、背教、裂教)(2),都是因人類的罪惡而發生的: 哪裡有罪惡,那裡就有分歧、裂教、異端、爭論。反之,哪裡有德行,那裡就有團結、共融;眾信徒藉此就能形成一心一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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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UR3,1. *(2)CIC751. *(3)奧利振,《厄則克耳先知書講道》9,1: PG13,732. *參見208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今天,那些生於此等分裂的團體「及受過基督信仰教育的人……不能責以分離之罪,天主教會應以兄弟般的敬愛包容他們……藉在聖洗內接受信仰而成義的人,與基督結成一體,故應當享有基督徒的名義,天主教徒理應承認他們為主內的弟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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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UR3,1. *參見127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1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此外,「不少聖化和真理的因素」(1),「可在公教會的有形界限之外找到,例如聖經記載的天主聖言,聖寵的生命,信、望、愛三德及聖神的其他內在恩寵和有形的要素」(2)。基督之神利用這些教會和教會團體作為救恩的工具,這工具的力量是來自基督賜予公教會的豐富恩寵和真理。所有這些恩典都來自基督並導向基督(3),這些恩寵本身要求「大公統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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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8,2. *(2)UR3,2; 參閱LG 15. *(3)參閱UR3. *(4)LG8,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一開始就賞給教會合一之恩,「我們深信它在公教會內永保不失,並希望每天不斷增長,直到世界末日」(1)。基督時常給予教會合一的恩寵,但教會必須時常祈求,並努力保存、加強及改善基督對她所要求的合一。因此,基督自己曾在受難時祈禱,並為自己門徒們的合一而不斷地祈求天父:「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禰在我內,我在禰內,為叫世界相信是禰派遣了我」(若17:21)。尋求所有基督徒重新合一的願望乃基督的一項恩賜,也是聖神的呼籲(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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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UR4,3. *(2)參閱UR1. *參見274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為能適當地予以回應,必須: ──持續地革新,日益忠實地跟隨其聖召。這革新是合一運動的力量(1)。 ──內心的皈依,「度一個更符合福音的生活」(2)。因為肢體對基督恩寵的不忠,是導致分裂的原因。 ──公共的祈禱,因為「內心的皈依、生活的聖善、加上為基督徒合一的公私祈禱,應被視為整個大公運動的靈魂,也能合理地稱為屬靈的大公主義」(3)。 ──手足間的彼此認識(4)。 ──信徒們,尤其是司鐸們對大公主義的培育(5)。 ──在不同的教會和團體中,神學家進行對話,基督徒彼此接觸(6)。 ──基督徒之間彼此合作,在不同的領域內為人類提供服務(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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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UR6. *(2)同上7,3. *(3)同上8,1. *(4)參閱同上9. *(5)參閱同上10. *(6)參閱同上4;9;11. *(7)參閱同上12. *參見0827, 279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促進教會合一,是整個教會內牧者和信徒們所關懷的」(1)。但我們也必須承認,「使所有基督徒和好而歸屬於基督的唯一教會,這項神聖目標超越人的能力和本領」,因此必須將我們的全部希望,「寄託在基督為教會的祈禱,父對我們的慈愛,以及聖神的德能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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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UR5. *(2)UR24,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相信教會……是聖善的,毫無缺陷。因為與父和聖神被稱為『唯一聖者』的天主子基督,愛慕教會有如自己的淨配,為她捨棄了自己,為能聖化她;又為了天主的光榮,祂使教會與自己結合而成為自己的身體,並使她充滿聖神的恩寵」(1)。因此教會是「天主的聖民」(2),她的成員被稱為「聖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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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9; 參閱弗5::25-26. *(2)LG12. *(3)參閱宗9:13;格前6:1;16:1. *參見0459, 0796, 094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不但與基督結合,也被祂所聖化;藉著祂並在祂內,教會也具有聖化的能力。教會的一切行動,都集中於此項目的,「就是在基督內聖化人靈及光榮天主」(1)。在教會內可以找到「圓滿的得救方法」(2)。我們就在她內,「藉著天主的恩寵而獲得聖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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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SC10. *(2)UR3,5. *(3)LG48. *參見081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已在世擁有聖德,雖不完善,卻是真正的聖德」(1)。在她的成員身上,完善的聖德仍須追求。「既有這麼眾多而奇妙的得救方法,所有的信徒,無論甚麼地位和環境,都被天主召叫,各按自己的途徑,修德成聖,效法全善的天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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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8,3. *(2)LG11,3 *參見0670, 201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愛德是聖德的靈魂,所有的人皆被召成聖:「愛德領導一切成聖的方法,賦予活力,並導向它們目的」(1): 我了解,教會有一個身體,由各種不同的肢體組成,她並不缺少最重要的、最高貴的肢體。我了解,教會有一顆心,而這顆心愛火炎炎。我明白,唯有愛能促使教會各肢體活動;如果愛熄滅了,宗徒們便不再傳揚福音,殉道者將拒絕傾流鮮血……我了解,愛懷抱一切的召叫,愛是一切,愛囊括一切時間和空間……總言之,愛是永恆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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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2. *(2)聖女小德蘭,《自傳手稿》B 3v. *參見1827, 265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善純潔,絕無罪污的基督,從未犯過罪,降來世上,祇為補贖人罪。教會將罪人緊緊地抱在懷裡。因此,教會雖是聖的,仍常須淨煉,不斷努力補贖和更新」(1)。教會的所有成員,包括聖職人員,都要自認為罪人(2)。在所有的人中,直到世界末日,罪惡的莠子仍會跟福音的好種子混在一起(3)。所以教會聚集所有已接受基督的救恩,但仍在聖德路上努力前進的罪人: 教會是聖的,縱使在她懷中仍有罪人,因為她除了聖寵的生命外,別無其他生命。教會的成員活出這恩寵的生命得以聖化;離開這生命,便陷入罪惡與混亂,這罪惡與混亂阻止教會發出聖德的光輝。所以教會為這些罪惡受苦和做補贖,同時也有能力以基督的聖血和聖神的恩賜,去醫治她的這些子女(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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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8; 參閱UR3;6. *(2)參閱若一1:8-10. *(3)參閱瑪13:24-30. *(4)<天主子民信經>19. *參見0821, 1425-142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冊封一些信徒為聖人,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行,並曾忠於天主的恩寵而生活過。教會藉此承認在她內的聖德之神的能力,並支持信徒們的望德,給他們提供聖人作為模範和代禱者(1)。「聖人和聖女,常是教會歷史最困難的時刻中,革新的泉源和起點」(2)。因為,「聖德是她宗徒工作和傳教神火的秘密泉源和不能錯誤的準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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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40;48-51. *(2)<平信徒>16. *(3)同上17,3 *參見1173, 204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2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雖然教會在童貞瑪利亞身上,已經達到了她那無玷無疵的完美地步,但信徒們卻仍須努力克服罪惡,增進聖德;因此,他們要舉目仰望瑪利亞」(1):在她身上,教會已是完全聖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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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65; 參閱弗5:26-27 *參見0972, 11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至公」是指「普遍」,並有「全部」或「完整」之意,教會的「至公」含有雙重意義。 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臨在於她內。「哪裡有耶穌基督,那裡就有公教會」(1)。在她內,存在著與「頭」結合的整個基督的身體(2)。這表示教會由基督那裡領受了「圓滿的得救方法」(3):宣認正確和完整的信仰、圓滿的聖事生活、以及從宗徒繼承過來的職務。在這種基本意義下,教會在五旬節那天已是至公的(4),而且直到基督再來那天,仍將繼續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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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依納爵•安提約基,《致斯米納人書》8,2; AFII/2,311; SCh 10,138-140. *(2)參閱弗1:22-23. *(3)UR3; AG6. *(4)參閱AG4. *參見0795, 0815-081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派遣她向全人類傳教(1): 所有的人都奉召參加天主的子民。因此這個子民應遍及普世,涵蓋萬代,成為獨一無二的子民。這樣就能實現天主的計畫,祂一開始就創造了一個統一的人性,並決定把散居各地的子女,最後重新聚集起來……這個閃爍在天主子民身上的普及性,是主自身的恩賜,公教會藉此得以有效及持續地努力,把全人類及其全部優點,在聖神的合一內,總歸於基督元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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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28:19. *(2)LG13,1-2; 參閱若11:52 *參見0360, 0518, 084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的教會真正臨在各地區性的信友的合法團體中,這些團體與他們的牧人結合一起,在新約中也稱為教會……。在這些教會團體中,信徒由基督福音的宣講而匯集,並舉行主的聖餐奧跡……這些團體,無論如何渺小貧窮,或散處窮鄉僻壤,基督都親臨其中,因祂的德能而組成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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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6 *參見0811, 081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謂個別教會,即教區,是指一個基督信徒的團體,在信仰和聖事上跟繼承宗徒的該教區主教團結共融(1)。這些個別教會是「普世教會的縮影」;「唯一的公教會就在它們中間,並由它們集合而成」(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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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CD11; CIC368-369. *(2)LG23. *參見088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個別教會由於跟她們中的一個教會,即「在愛德中主持」(1)的羅馬教會共融,就成為完全至公的。 「羅馬教會由於她的神聖首席權, 每個教會, 即每個地方的信徒,都要以她馬首是瞻」(2)。「因為,自從降生的聖言下降到我們這裡後,散佈在各地的所有基督教會,都把這在羅馬的偉大教會視為唯一的根基,因為,根據救主的許諾,地獄的門決不能戰勝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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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依納爵•安提約基,《致羅馬人書》1,1:AF II/2,192; SCh 10, 108. *(2)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3,3,2: PG7/1,849;梵一:DS 3057. *(3)聖馬西摩,《神學與爭論性小品》: PG91,137-140. *參見0882, 136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可是我們必須留意,不要以為普世教會是個別教會的總和或聯邦。教會基於其召喚及使命,是普世的,但當她扎根於不同文化、社會和民族時,便在世界各地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和面貌出現。」(1)地方教會彼此協調的各種豐富的教會紀律、禮儀傳統、神學及靈修遺產等,「更清楚地顯示了一個完整教會的至公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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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傳福音〉62. *(2)LG23. *參見120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有的人都奉召參加天主子民這至公的合一……公教信徒,其他信奉基督的人,以及天主聖寵所要拯救的全體人類,都以不同方式屬於或導向這個教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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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3 *參見083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凡有基督的聖神,接受教會的全部組織及其所有的得救方法,同時在她有形的組織內,以信仰、聖事、教會行政及共融的聯繫,而與藉教宗和主教們治理教會的基督相結合的人,便是完全加入了教會的團體。可是即使加入了教會,但不堅守愛德的,也不能得救;因為他只是身在教會內,而非心在其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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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4 *參見0771, 0815, 088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對於那些已經受洗、享有基督徒美名,但不明認全部信仰,或不在伯多祿繼位者的領導下保持共融合一的人,教會自知有多種理由,仍與他們相連」(1)。「他們既信奉基督,並有效地接受了聖洗,便與公教會建立某種共融,縱使不很完善」(2)。對於東正教會,這種共融是如此深切,「只差少許就能達致圓滿,好能一起舉行主的感恩祭」(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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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5. *(2)UR3. *(3)保祿六世,1975年12月14日演講;參閱UR13-18. *參見0818, 1271, 139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3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至於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也以各種方式走向天主的子民」(1)。 教會與猶太民族的關係。新約中的天主子民──聖教會,研究自己的奧跡,發現自己與猶太民族的關係(2),「天主首先給他們說了話」(3)。猶太教與別的非基督宗教是不同的,猶太人的信仰已經是對天主在舊約中的啟示的回應。對猶太民族而言,「義子的名分,光榮、盟約、法律、禮儀以及恩許,都是他們的,聖祖也是他們的,並且基督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來的」(羅9:4-5),因為「天主的恩賜與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羅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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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6. *(2)參閱NA4. *(3)《羅馬彌撒經書》, 苦難日午後禮後,隆重祈禱文第六禱詞。 *參見0063, 0147, 085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此外,我們想到將來時,舊約的天主子民與天主的新子民都走向相似的目標:即期待默西亞的來臨(或再來)。然而,這種期待一邊是期待默西亞的再來,祂已死而復活,被承認為主和天主子。另一邊所期待的末期的默西亞面目仍被遮蔽:這一期待伴以對耶穌基督無知或誤解的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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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597, 067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與回教徒的關係。「天主的救恩計畫,也包括那些承認造物主的人,其中首先要推回教徒,他們自稱具有亞巴郎的信仰,和我們一樣地欽崇唯一的、仁慈的、末日要來審判萬民的天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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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6;參閱NA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與非基督宗教的聯繫,主要在於人類共同的根源和終向: 天主既使全人類住在世界各地,萬民同出一源,共成一家,同時也只有一個最後的終向:天主。祂的照顧、祂仁慈的見証和祂救世的計畫,廣被全人類,直到被選者聚集於聖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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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NA1 *參見036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承認其他宗教,仍「在幽暗和形象中」尋找一個未識之神,但天主離他們並不遠,因為是祂賜給眾人生命、呼吸和一切,並願眾人都得救。因此,凡在其他宗教內所發現的「任何真和善」,教會都視之為「接受福音的準備,也是天主的恩賜,以光照每人,使他獲得生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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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6; 參閱NA 2; <傳福音>53. *參見0028, 085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然而在他們的宗教行為上,人們也顯露出錯誤和缺陷,歪曲了在他們身上的天主肖象: 世人屢次受惡魔欺騙而致神智昏迷,以謊言取代天主真理,捨棄造物主而侍奉受造物,或醉生夢死,好像沒有天主似的,終於墮入絕望的深淵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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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6; 參閱羅1:21, 25. *參見002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正是為了重新聚集所有因罪惡而四散和迷失的子女,父願號召整個人類加入祂兒子的教會。教會是人類重獲救恩及合一的地方。她是「和好的世界」(1),是一艘「張開主十字架的帆,在聖神的吹動下,在此世穩定航行的船」(2)。教父們所喜愛的另一個圖象:教會是諾厄的方舟,只有它能從洪水中拯救世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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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奧思定,《講道集》96,7,9: PL38,588. *(2)聖安博,《論守貞》18,188: PL16,311. *(3)參閱伯前3:20-21。 *參見0030, 0953, 121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應如何了解一再被教父們所肯定的話呢(1)?按正面的解釋,表示全部救恩,都由基督元首,透過祂的身體──教會而來: 神聖大公會議……訓示:根據聖經和聖傳,這個旅途中的教會,為得救是必需的。因為只有基督是人類的中保和得救的途徑;祂在祂的身體──教會內,和我們在一起。祂曾明白地強調了信德和聖洗的必要性,同時也確認了教會的必要性,而聖洗則是進入教會的門。因此,誰若知道公教會是天主藉耶穌基督創立的,是得救的必經之路,而不願加入或不願在教會內恆心到底的,便不能得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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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西彼廉,《書信集》73, 21: PL 3, 1169; 《論公教會的統一》:PL 4, 509-536 *(2)LG14. *參見0161, 125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項肯定並不涉及那些非因他們的罪,而未認識基督和教會的人: 一個人若非因己罪,而不認識基督的福音及其教會,卻能真心誠意地尋求天主,在天主恩寵的感召下,按照良心的指示,努力承行天主旨意,也能獲得永遠的救恩(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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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6;參閱信理部,致波士頓總主教書函(8.8.194):DS3866-3872。*參見0161, 125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雖然天主有祂自己知道的方法,能夠引導那些非因己罪而不認識福音的人,獲得那為中悅天主所不可缺少的信德(1);可是向眾人傳播福音,仍是教會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她神聖的權利」(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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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希11:6. *(2)AG7; 參閱格前9:16. *參見126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4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傳教的命令。「被天主派遣到萬民之中,作為『普世救恩聖事』的教會,為了本身至公性的基本要求,並為了服從其創立者的命令,努力向全人類宣講福音」(1):「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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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AG1; 參閱瑪16:15 *參見0738, 076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傳教使命的起源和目的。主的傳教命令的最後根源,在於至聖三位一體的永恆之愛:「旅途中的教會本質上即具有傳教使命的特性,因為依照天父的計畫,教會本身導源於子的使命和聖神的使命」(1)。而傳教使命的最終目的,無非使人參與父與聖子之間,在父子的愛之神內的共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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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AG2. *(2)參閱〈救主的使命〉23. *參見0257, 073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傳教的動機。天主愛所有的人,教會一向從這愛中,取得傳教心火的力量和職責:「因為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格後5:14)(1)。因為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2:4)。天主願意眾人因認識真理而得救,而救恩可在真理中找到。那些順從真理之神的感召的人,已踏上了得救之路;然而受託保管這真理的教會,必須迎合他們的願望,把真理帶給他們。正因為教會相信普世的救恩計畫,她才必須是向外傳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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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 AA 6;〈救主的使命〉11 *參見0074, 0217, 0221, 0429, 0890, 210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傳教的途徑。「聖神是整個教會使命的主角」(1),是祂在傳教的途徑上引導教會。教會「必須世世代代的繼續發展基督本身的使命,祂被派遣,正是為給窮人傳報喜訊。在基督之神的引導下,教會應遵循基督所走的同一道路:就是貧窮、聽命、服務、犧牲的道路……一直到死,並從死亡中勝利地復活」(2)。這樣,「殉道者的鮮血就成了基督徒的種子」(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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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救主的使命〉21. *(2)AG5. *(3)戴都良,《護教者》50,13: PL1,603. *參見2044, 247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可是,「即使在現代,教會也深知,在負責宣講福音者的人性弱點及其所宣講的福音之間,存在著很大的距離」(1)。只有不斷地利用「補贖和更新」(2),在「十字架的苦路上前進」(3),天主的子民才能拓展基督王國(4)。因為「正如基督在貧窮與迫害之下,完成了救贖的工程,教會也奉命走同樣的道路,把救恩的成果帶給人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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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43,6. *(2)LG8,3;參閱15. *(3)AG1,3. *(4)參閱〈救主的使命〉12-20. *(5)LG8,3。 *參見1428, 244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由於她的使命,「同全人類一起前進,和世界體驗同一塵世命運;教會,可以說猶如人類社會的酵母和靈魂,使人在基督內革新,成為天主的家庭」(1)。因此,傳教工作要求忍耐,先向民眾和尚未信奉基督的團體宣講福音(2),接著建立基督徒團體,使它成為「天主臨現世間的標誌」(3),並創辦地方教會(4),同時要展開本地化運動,把福音融入民族的文化中(5),其中當然也有失敗的例子。 「至於個人、團體、和民族方面,教會只能逐步地去接近滲入他們,然後把他們納入大公的圓滿中」(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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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40,2. *(2)參閱〈救主的使命〉42-47. *(3)AG15,2。 *(4)參閱〈救主的使命〉48-49. *(5)參閱同上 52-54. *(6)AG6,2. *參見0204, 210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的傳教使命要求對基督徒的合一作出努力(1)。因為,「基督徒的分裂,阻止了教會在那已領洗而不與教會共融的分離子女中,實現她固有而圓滿的至公性。更有甚者,教會本身就在其實際生活上,從各方面都難以表達她完美的至公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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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救主的使命〉50. *(2)UR4,10 *參見082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傳教任務要求跟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展開互相尊重的對話(1)。信徒們可從這些對話中使自己受益,學習更清楚地去認識「在各民族中所發現的任何真理與恩寵,就像是天主親臨的跡象」(2)。因為,他們向那些未認識福音的人宣講福音,就能鞏固、補足、提升天主在個人和民族間所散佈的真與善,並能洗淨他們的罪過與邪惡,「使天主受光榮,魔鬼敗亡,人類得幸福」(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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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救主的使命〉55. *(2)AG9. *(3)AG9 *參見0839, 084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因為是建立在宗徒們身上的,這具有下列三重意義: ──無論過去或現在,教會常是在「宗徒的基礎上」建立的(弗2:20)(1),宗徒們是基督親自簡選和派去傳教的証人(2); ──教會藉著住在她內的聖神的助佑,保管和傳授來自宗徒們的訓誨(3)、美好的寶庫和健全的道理(4); ──直到基督再來,教會透過宗徒們在牧民使命上的繼承者──世界主教團,繼續受到宗徒們的訓誨、聖化和引導;而普世主教團則「由司鐸們輔助,並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和教會的最高司牧團結」(5)。 永恆的善牧,禰不離棄禰的羊群,卻藉聖宗徒們不斷予以守護,使由禰選派為禰聖子代表而作羊群司牧的,治理禰的羊群(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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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默21:14. *(2)參閱瑪28:16-20;宗1:8;格前9:1;15:7-8;迦1:1等等。 *(3)參閱宗2:42. *(4)參閱弟後1:13-14. *(5)AG5. *(6)《羅馬彌撒經書》, 宗徒節頌謝詞一。 *參見0075, 0171, 0880, 157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是聖父的使者:當祂一開始自己的任務,「就把自己所想要的人召來……選定了十二人,為同祂常在一起,並為派遣他們去宣講」(谷3:13-14)。從那時起,他們就成了祂的「使者」(這就是希臘語"apostoloi"的意義) 。耶穌在他們身上繼續自己的使命:「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若20:21)(1)。所以他們的職務是繼續執行祂的使命,祂對十二位宗徒說:「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瑪1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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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3:20;17:18. *(2)參閱路10:16. *參見0425, 0551, 108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5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把宗徒們的使命與祂受自父的使命連結在一起:正如「子不能由自己作甚麼」(若5:19,30),卻由派遣祂的父那裡接受一切;同樣,耶穌所派遣的那些人,沒有祂也不能作甚麼(1),他們從祂那裡接受使命及完成它的能力。基督的宗徒們知道天主使他們「成了新約的僕役」(格後3:6)、「天主的僕役」(格後6:4)、「代基督作大使」(格後5:20)、以及「基督的服務員和天主奧秘的管理人」(格前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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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5:5 *參見087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宗徒們的職務中,有不能傳下去的一面:就是成為主復活的特選証人和教會的基礎,但也有持續下去的一面:基督答應要同他們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1)。「基督託付給宗徒們的神聖使命,將延續到世界末日。因為他們所應傳授的福音,對教會來說,常是她整個生命的根源。因此……宗徒們要留心選擇自己的繼承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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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28:20. *(2)LG20. *參見0642, 0765, 153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宗徒們為使委託給他們的使命,在他們死後仍能繼續,就把他們已開始的工作,像遺囑一般,留給自己的直接助手,託付他們去完成和鞏固,並叮囑他們照顧整個羊群,因為聖神已委任他們去牧養天主的教會。所以宗徒們選定了這些人,並吩咐他們在去世後,要有其他可靠的人繼承他們的職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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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0;參閱宗20:28; 聖克萊孟教宗,《致格林多人書》42;44: PG1,291-300 *參見0077, 108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正如由主單獨委託給宗徒之長伯多祿的職務,藉其繼位者的傳遞而繼續存在,同樣,管理教會的宗徒們職務,也藉主教聖秩不斷地持續下去」。所以教會訓示:「主教們因天主的制定,繼承宗徒們的職務,作教會的司牧:聽從他們的,就是聽從基督;拒絕他們的,就是拒絕基督及那派遣祂來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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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0,3 *參見0880, 155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整個教會都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因為透過聖伯多祿和宗徒們的繼承人,她與其根源保持著信仰和生活的共融。整個教會都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因為她被派遣到整個世界;教會的所有成員,即使方式不同,都參與這個使命。「因為基督徒的召叫,本質上就是從事宗徒工作的召叫」。「所謂宗徒工作,就是奧體為傳揚基督神國於普世所進行的所有活動」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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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AA 2 *參見0900, 24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既然教會整個宗徒工作的根源是天父所派遣的基督,那麼,宗徒工作的成效( 無論是聖職人員的或是平信徒的) 自然取決於他們跟基督生命的契合」(1)。按照各人聖召、時代需求、以及聖神的不同恩賜,宗徒工作能有極多的方式,然而愛德,尤其是從感恩祭中吸取的愛德,常是「整個宗徒工作的靈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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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5:5;AA4. *(2)AA3. *參見0824, 0828, 132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在她最深和最終的自我認同上,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因為「天國」或「天主之國」(1),在她內已存在,並將在世界末日完成;天國已在基督身上來臨,並奧妙地在那些結合於基督的人心中發展,直到天國於末日全面地顯示。那時所有被祂救贖的、在天主前「因愛德而成為聖潔無瑕」的人(弗1:4),都將聚集,作為唯一的天主子民、「羔羊的新娘」(默21:9)、「從天主那裡降下的具有天主光榮的聖城」(默21:10-11)、以及「上面刻著羔羊十二宗徒十二個名字的十二座基石的城牆」(默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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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默19:6 *參見0541, 081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唯一的:她只有一個主,宣認一個信仰,藉著一個洗禮而獲新生,形成一個身體,由一個聖神賦予生命,及持有同一希望(1),當那希望完成時,所有的分歧將會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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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弗4:3-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至聖的:至聖天主是她的創立者;她的淨配基督為了聖化她而把自己交付給了她;而聖德之神又賦予她生命。雖然她懷有罪人,但她是「由罪人組成的無罪者」。在聖人們身上,教會的聖德得以顯揚;在瑪利亞身上,教會已經是完全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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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至公的:她宣講完整的信仰,擁有及施行圓滿的得救方法;她被派到萬民中,關心一切的人,懷抱各個時代;教會「在本質上就具有傳教使命的特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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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AG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6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她建立在鞏固的基礎上:即那「羔羊的十二宗徒」(默21:14),故此是不能毀滅的(1),在真理方面是不能錯誤的。基督透過伯多祿和其他宗徒,以及他們的繼承者,即教宗和世界主教團來管理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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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16:1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就是基督的唯一教會,我們在信經內所承認的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她存在於天主教會內,這教會是由伯多祿的繼承人及與此繼承人共融的主教們所管理,雖然在此有形的組織外,仍存有許多聖化及真理的要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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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是那些藉洗禮加入基督奧體的人,他們組成天主的子民,因此他們各按自身的方式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職務,依各自身分奉召執行天主賦予教會在世界上要完成的使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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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204,1;參閱LG31 *參見0782-0786, 1268-126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有基督信徒,因為皆重生於基督,享有地位及行動的真正平等,基於此平等眾人各按其固有的身分及職務,共同建立基督的奧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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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208;參閱LG32. *參見0794, 193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在其身體的肢體間所願意有的差別,本身是為了維持它的團結和執行它的使命。因為「教會內的職務雖有區別,使命卻是一致的。基督給了宗徒們及其繼位者,以祂的名義和祂的權力,訓誨、聖化和治理的職務。但是平信徒,由於分享了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職務,在全體天主子民的使命中,也對教會和世界執行他們特有的任務」(1)。此外,從聖職人員和平信徒中,也「有一些基督信徒,因實行福音的勸諭……獻身於天主,並以他們特殊的方式從事教會救世的使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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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AA2. *(2)CIC207,2 *參見0814, 193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自己就是教會內職務的根源。祂建立了教會,並賦予她權力、使命、方針和目標: 主基督為了確保天主子民的牧養和成長的方法,祂在其教會內設立了各種職務,以謀求全體的利益。事實上,這些擁有神權的人員,是為他們的弟兄服務,好使所有屬於天主子民的人……都能獲得救恩(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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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8 *參見154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從未聽到祂,又怎能信祂呢?沒有宣講者,又怎能聽到呢?若沒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講呢?」(羅10:14-15)。無論個人或團體,沒有人能向自己宣講福音。「信仰是出於報道」(羅10:17)。沒有人能給予自己宣講福音的諭令和使命。主的使者並不是因個人的權威、而是因基督的權威去講話和行動;他不是以團體成員的名義、而是因基督的名義向團體講話。沒有人能給予自己恩寵,這必須受他人贈予和賞賜。這就假定須有由基督授權和給予資格的恩寵分施者。他們從祂那裡領受以基督元首身分(in persona Christi Capitis)去行事的使命和能力(神權)。教會傳統稱這種職務為「聖事」;透過它,基督的使者們就能藉天主的恩賜,去實行和給予那他們自己所不能實行和給予的一切。教會的職務是透過專有的聖事而賦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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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166, 1536, 154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服務的特色與教會職務的聖事性質息息相關。聖職人員由於全面隸屬那賦予使命和權力的基督,故確實是「基督的僕役」(1)就像基督為了我們而甘願取了「奴僕的形體」(斐2:7)一般。因為聖職人員為之服務的聖言和恩寵,並不是他們自己的,而是基督的,是基督為了他人而託給他們的,他們將甘願成為眾人的僕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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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羅1:1 *(2)參閱格前9:19 *參見0427, 155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同樣,集體的特色 (collegial character)也是教會職務的聖事性質所固有的。事實上,主耶穌一開始祂的傳教生活,就選定了十二人,「他們既是新以色列的種子,也是聖統制的起源」(1)他們一起被選,也一起被派遣,他們兄弟般的團結,將為一切基督信徒作出兄弟般共融的服務;它有如聖三共融的一種反映和見証(2)。為此,每個主教都在主教團的範圍內執行職務,與羅馬的主教──聖伯多祿的繼位者和主教團的首領共融。司鐸們則在主教的領導下,在教區的司鐸團內執行他們的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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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AG5. *(2)參閱若17:21-23. *參見155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最後,個人的特色也是教會職務聖事性質所固有的。基督的僕役們在共融中行動,正因為他們也常以個人的方式去行動。每人都是個別地被召喚:「你來跟隨我」(若21:22)(1),為能在共同的使命中,成為個別的見証,向那賦予使命者負起個人的責任,「以祂的名義」、為一些人服務:「我因父……之名給你付洗」;「我因父……之名赦免你的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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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4:19,21;若1:43 *參見148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7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此在教會內,聖事性的職務是一項以基督名義去執行的團隊的服務,同時也是個人的服務。此事既可從主教團跟其元首──聖伯多祿繼位者之間的聯繫上証實,也可從以下兩件事的關連中証實:主教對自己地方教會的牧民職責,及整個世界主教團對普世教會的共同關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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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選立了十二人,「組成了一個團體或一個固定的集團,從他們中選了伯多祿作為他們的首領」(1)。「由於主的規定,就如聖伯多祿和其他宗徒們組成了一個宗徒團;同樣,繼承伯多祿的羅馬教宗和繼承宗徒們的主教們,彼此間也形成一個整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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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9; 參閱路6:13; 若21:15-17. *(2)LG22;參閱CIC330 *參見 0552, 086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只選了西滿,賜名為伯多祿(磐石),主使伯多祿成為祂教會的磐石。祂把教會的鑰匙交給了伯多祿(1),使他成為整個羊群的牧人(2)。「然而,賜予伯多祿的束縛與釋放的這項職務,無疑地也賜給了那與其首領相連結的宗徒團」(3)。伯多祿及其他宗徒的這個牧民職務,構成了教會的基礎,將由主教們在教宗的首席權下延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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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16:18-19. *(2)參閱若21:15-17. *(3)LG22,2. *參見 0553, 064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宗──羅馬主教和聖伯多祿的繼位者,「是主教們和信友群眾的一個永久而可見的統一中心和基礎」(1)。「事實上,羅馬教宗,以基督代表及整個教會司牧的職務名義,對教會有完全的、最高的、普遍的權力,能時常自由地使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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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3. *(2)LG22;參閱CD2;9. *參見 0834, 0837, 136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世界主教團若不以羅馬教宗為其首領……便毫無權力」(1)。這樣,主教團「對整個教會也擁有最高和完全的權力,但這項權力除非獲得羅馬教宗的同意,便不能執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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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2; 參閱CIC336. *(2)LG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世界主教團在大公會議時,以隆重的方式行使它對普世教會的權力」(1)。「除非被伯多祿的繼承者批准、或至少接納,大公會議便不能召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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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337,1 *(2)LG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世界主教團由於由許多人組合而成,表示出天主子民的多樣性和普遍性;由於是聚集在唯一的元首下,表達了基督羊群的一體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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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們個別地來說……每位都是其個別教會可見的統一中心和基礎」(1)。這樣,他們在司鐸和執事的協助下,「只對那些託其管理的部分天主子民,行使其司牧權」(2)。可是,由於作為世界主教團的成員,每位主教都應對所有教會表示關懷(3),首先是「妥善管理他們自己的教會,如同是普世教會的一部分」,從而促進「整個奧體、也就是各教會總體的利益」(4)。這種關懷尤應包括窮人(5)、因信仰而受迫害者,以及往世界各地去工作的傳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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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3. *(2)LG23 *(3)參閱CD3. *(4)LG23. *(5)參閱迦2:10. *參見0833, 1560, 244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彼此接近而又屬同一文化的個別教會,可形成教省或更廣大的集合體,即宗主教區或地區(1)。這集合體的主教們,可以在主教會議或教省會議聚會。「同樣,今天各地的主教團能以許多有效的方式作出貢獻,使團隊的精神得以具體地實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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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宗徒訓誨錄》34. *(2)LG23,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們和他們的合作者司鐸們,按照主的命令(1),「具有首要的職責,即向萬民宣講天主的福音」(2)。他們是「信仰的先驅,給基督帶來新的門徒」,是宗徒信仰的「真確的導師,擁有基督的權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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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谷16:15. *(2)PO4. *(3)LG25. *參見206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8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為使教會由宗徒們所傳授的信仰保持純真,身為真理的基督,願意教會分享祂的不能舛錯性。天主子民「透過信仰的超性意識」,在教會活的訓導的指引下,「毫無失誤地依附信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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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12; DV10. *參見009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訓導的使命,是與天主在基督內和其子民所訂之盟約的特性息息相關的;它該防範各種錯誤和缺失,保証他們可以無誤地宣認真正信仰的客觀可能性。因此訓導當局的牧民任務在於留心看管,務使天主的子民能生活在使人自由的真理內。為完成此項任務,在有關信仰和道德的事上,基督賦予牧者們不能舛錯的神恩。使用這種神恩能有多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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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851, 178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幾時世界主教團的首領、羅馬教宗,以全體信徒最高牧者和導師的身分,在信仰上堅定其弟兄們,以決定性的行動,宣布一項有關信仰或道德的教義,便以自己職位的名義,享有這種不能錯誤的神恩……幾時世界主教團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共同執行這種最高的訓導權」,尤其在召開大公會議時,「那許給教會的不能錯誤的神恩,也留在他們中」(1)。當教會透過她的最高訓導當局,宣布一些「為天主所啟示的當信之道」(2)或基督的教訓時,信徒們便該「以信德的服從去贊同這些論斷」(3)。這種不能錯誤之神恩涵蓋了天主啟示的整個寶庫(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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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5;參閱梵一:DS3074. *(2)DV10,2. *(3)LG25,2. *(4)參閱LG25,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宗和主教在執行普通訓導權中提出一種訓導,引人在信仰及道德上對啟示有更好的了解,這時即使沒有作出不能錯的論斷,也沒有以「決定性的口氣」表達意見,天主仍然扶掖與伯多祿繼承人共同施教的宗徒們的繼承者,更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扶掖羅馬的主教、整個教會的牧者。信友們對這種普通的訓導該「以宗教敬重的心情去依從」(1),這一依從雖然有別於信德的服從,但確是後者的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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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負有「最高司祭職的恩寵分施者」(1)的責任,尤其是在他自己奉獻或藉他的助手、司鐸們所奉獻的感恩祭中。因為感恩祭是個別教會的生活中心。主教和司鐸們以他們的祈禱和工作、以宣道和聖事的職務去聖化教會,也用他們的榜樣去聖化,「不是做託你們照管者的主宰,而是做群羊的模範」 (伯前5:3) ,好能「與託給他們照顧的羊群,一起進入永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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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6. *(2) LG26,3 *參見156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以善言、鼓勵、榜樣,而且也用權力和神權,以基督代表的資格管理託付給他們的個別教會」(1),可是他們行使這種權力時,應本著他們導師所固有的服務精神(2),為了建樹的目的去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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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7. *(2)參閱路22:26-27 *參見080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們以基督名義所行使的這種權力,是他們本有的、正常的及直接的權力,縱使它的執行最終是由教會的最高當局所規定」(1)。但主教們不應被視為教宗的代表,教宗對全教會的正常和直接權力並不取消主教們的權力,反倒予以鞏固和維護。主教的權力應在教宗的領導下,與整個教會在共融中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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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7. *參見155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善牧將是主教牧民職務的模範和「典型」。主教深知自己的軟弱,「能同情無知和錯誤的人,他不會拒絕聆聽那些隸屬於他的人,他照顧他們真如自己的子女……信徒們要順從主教,就像教會順從耶穌基督、耶穌基督順從天父一樣」(1): 你們眾人要追隨主教,如同耶穌基督追隨天父,追隨長老們如同追隨宗徒們一樣;至於執事們,要尊重他們如同尊重天主的法律。沒有主教,任何人都不要進行一些有關教會的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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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7,3. *(2)聖依納爵•安提約基,《致斯納米人書》8,1: AF II/2,309; SCh 10,138 *參見155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謂平信徒,是指除了聖職人員及教會所認可的修會人員之外的所有基督信徒;他們藉洗禮與基督合成一體,成了天主的子民,以其自己的方式,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職務,在他們的職分內,履行整個基督子民在教會和世界上的使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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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1. *參見087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的固有召叫在尋求天國,他們在暫世性的事務上,依照天主的計畫加以處理……。所以,特別要靠平信徒去光照和處理那些與他們息息相關的暫世性事務,務使這些世事都能按照基督的旨意去完成和發展,並能讚頌造物主和救世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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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1,2. *參見210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89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需要尋找和發明一些途徑,把基督的的教義和基督徒生活的要求滲入社會、政治和經濟領域時,基督平信徒的創意就變得格外需要。這創意是教會生活的一項正常因素: 平信徒是站在教會生活的最前線;藉著他們,教會是社會的生命力。為這緣故,他們特別該有一個日益清晰的意識:自己不但屬於教會,而且還是教會,即是一個在唯一首領、教宗,及與他共融之主教們領導下的在世的信友團體。他們就是教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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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比約十二世,1946年2月20日演講:AAS 38 (1946)149;節錄於〈平信徒〉9. *參見244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一如所有的信徒,因著聖洗和堅振,從天主那裡領受了傳教工作的任務;因此平信徒,無論是個人或社團,都有責任和權利去從事此項工作,使救恩的屬神訊息,能在全世界被眾人認識和接納。在一些只有透過他們,才能使人聽到福音和認識基督的情況下,這項任務便變得更為迫切。在教會的團體中,他們的工作是如此需要,如果沒有它,牧者們的宗徒工作,很多次都不能達到圓滿的效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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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33 *參見086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由於獻身於基督及被聖神所傅油,接受奇妙的召叫配以適當方法,讓聖神在他們身上產生日益豐碩的成果。因為他們的一切活動、祈禱、宗徒事業、夫婦和家庭生活、日常操作、身心的休閒──只要在聖神內活出來,甚至生活的種種考驗,若能耐心地忍受,也能變成『因耶穌基督而中悅天主的屬神祭品』(伯前2:5) ;這一切在舉行感恩祭時,與主的聖體一起虔敬地獻於父。這樣,當平信徒到處以聖善的生活朝拜天主時,就把世界奉獻給天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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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4; 參閱LG10 *參見0784, 126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父母以基督徒的精神度婚姻生活,並對他們的子女施行基督化的教育時」(1),就是以特殊的方式參與聖化的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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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 835,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若有所需的資格,可永久地接受讀經職和輔祭職(1)。「倘若教會有此需要,在缺乏聖職人員時,即使不是讀經員或輔祭員的平信徒,也能擔任他們的職務,就是執行宣道工作、主持禮儀祈禱、並按法典規定,施行聖洗和分送聖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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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CIC230,1. *(2)CIC230,3. *參見114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執行祂先知的任務,不但藉聖統……而且也藉平信徒,使他們成為自己的見証,賦予他們信德的意識和宣道的恩寵」(1)。 教導一些人接受信仰,是每個講道者、也是每個信徒的責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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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5 *(2)STh 3,71,4,ad3 *參見0092, 078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也透過福傳工作去執行他們先知的使命,就是以「言語和生活的見証」去宣講基督。這種藉平信徒而進行的福傳工作,「具有一種特殊的風格和非常的效力,因為它是在世俗的普通環境中完成的」(1)。 這種宗徒工作不祇在於生活的見証;真正的宗徒必尋求機會以言語去宣講基督,無論是向信徒……或向不信的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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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5. *(2)AA6,3;參閱AG15. *參見2044, 24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平信徒中,那些有能力和受過適當訓練的,也可在教理講授的培育(1)、聖學的教導(2),和在社會傳播方面,提供他們的協助(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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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 CIC 774;776;780. *(2)參閱 CIC 229. *(3)參閱 CIC 823,1. *參見249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信徒根據自己的學識、能力及聲望,有權利甚至有時也有義務將其有關教會利益的見解表達給教會的牧人,並告知其他信徒,但須顧全信仰和善良風俗的完整、對牧人的尊敬、公益和個人的尊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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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 212,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藉著服從至死(1),給了門徒們王者的自由,「為使他們以克己和聖德的生活,在自己身上戰勝罪惡的王國」(2)。 凡能克制自己肉體、統馭自己靈魂,不讓自己沉溺於私慾偏情的,就是自己的主人,他可被稱為王,因為他能自律。他是自由及獨立的,不讓自己被有罪的奴役束縛(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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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斐2:8-9. *(2)LG36. *(3)聖安博,《聖詠第一百一十八篇闡釋》14,30: PL15,1403A. *參見078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0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此外,平信徒也要集中他們的力量,去挽救世界上引人犯罪的風俗和生活環境,使它們都能符合正義原則,不但不妨礙、而且有助於修德行善。這樣一來,就能把道德的價值灌注在人類的文化和活動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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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6,3 *參見188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也能感到被召或真實被召去與他們的牧者合作,為服務教會的團體,促進它的成長和活力,按照上主要施予他們的恩寵和神恩,而執行各項不同的職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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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傳福音〉73. *參見079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教會內,「信徒能按法典規定,協助行使管治的權力」(1),如出席特殊會議(2)、教區會議(3)、牧民委員會(4),執行堂區的牧民工作(5),協助經濟委員會(6),以及參與教會的法庭工作(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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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129,2. *(2)參閱CIC 443,4. *(3)參閱CIC 463,1.2. *(4)參閱CIC 511;536. *(5)參閱CIC 517,2. *(6)參閱CIC 492,1;536. *(7)參閱CIC 1421,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信友們必須「仔細分辨,何者是教會成員所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何者是社會公民所應有的權利和義務。要設法把兩者加以協調,切記在任何暫世性的事務上,都要受基督徒的意識所引導,因為人類的所有活動,包括暫世性的在內,都不能脫離天主的宰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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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6,4 *參見224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樣,每個平信徒,由於所領受的恩寵,『按照基督賜恩的尺度』(弗4:7),成了教會使命的見証和活的工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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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3,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福音勸諭的誓願而形成的生活地位,雖不屬於教會的聖統組織,卻無可置疑地是教會生活和聖德的一部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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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4,4 *參見210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福音勸諭以多種方式向每個基督的門徒提出。所有信徒奉召所修的圓滿愛德,要求那些自由地接受獻身生活聖召的人,要為天國而度獨身的貞潔、神貧和服從的生活。「獻身事主生活」的特徵,就是在一個被教會認可的恆常的生活方式上,發願遵守這些勸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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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42-43; PC1 *參見1973-197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此,修會是一種體驗「更親密」獻身的方式,它植根於聖洗,並完全奉獻於天主(1)。在獻身生活中,基督的信徒們在聖神的推動下,立志更親近地跟隨基督,把自己奉獻於至愛的天主,為服務天國而追求圓滿的愛德,並在教會內預示及宣布未來世界的光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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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PC5. *(2)參閱CIC573 *參見0933, 268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就像一棵由天主種植的樹,在主的園地裡奇妙地生出很多枝條,同樣,在教會內也發展了各種獨居和團體生活方式的不同的修會家庭,其精神財富有益於其成員,並造福整個的基督身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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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3 *參見268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早自教會初期,已有男女信徒實踐福音勸諭,為能更自由地追隨基督,更忠誠地效法祂,各人以自己的方式,過著獻身事主的生活。其中有許多人,在聖神的感召下,或度獨居的生活,或創立了修會。教會就以自己的權力,欣然予以接受和批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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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PC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1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們常要留心分辨聖神託給教會有關獻身生活的新恩寵;只有宗座有權核准新形式的獻身生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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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CIC60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獨修者雖非時常公開地發願遵守三個福音勸諭,但「嚴格的從世界隱退,以慎獨的緘默,勤行祈禱與補贖,奉獻自己的生命,以光榮天主及拯救世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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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603,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獨修者向所有人指出教會奧跡這一內在層面,就是與基督有個人的親密來往。獨修者的生活雖隱於世人眼前,卻是對他為之獻身的那一位所作無聲的宣講,因為基督是他的一切,這是一項特殊的召叫:在曠野裡藉著精神戰鬥本身,找到被釘十字架者的光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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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2015, 271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從宗徒時代開始,就有基督徒的貞女(1)和寡婦(2),受了主的召叫,以身心的更大自由,把自己完全奉獻給祂,她們決定「為了天國」(瑪19:12) ,在教會的批准下,過一種守貞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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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格前7:34-36. *(2)參閱若望保祿二世,〈獻身生活〉7 *參見1618-162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貞女們立定緊隨基督的善志,依照教區主教批准的禮儀慶典,奉獻於天主,奧秘地許配於天主子基督,並委身為教會服務」(1)。透過這隆重的禮儀(貞女的奉獻禮),「貞女便成為受祝聖的人」,有如「教會愛基督的超越標記,這天上新娘的和未來生活的末世形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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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604,1. *(2)《主教禮書.貞女奉獻禮》,導言 1 *參見1537, 16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與其他獻身生活的方式相似」(1),貞女會規定在世俗中生活的女性(或修女),要按照各人地位和賜予她們的不同神恩,從事祈禱、補贖、服務兄弟姊妹及宗徒工作(2)。為忠實地遵守自己的善志,貞女們可以互相聯合而成為團體(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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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604,1. *(2)《主教禮書.貞女奉獻禮》,導言 2. *(3)參閱CIC604,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修會生活在基督教會的最初幾個世紀中發源於東方(1),並在教會依法成立的修會中實現出來(2)。修會生活異於其他獻身生活方式,其不同點是:敬禮的特質、誓守福音勸諭的公開承諾、團體的友愛生活以及為基督與教會之結合所作的見証(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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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UR15. *(2)參閱CIC573. *(3)參閱CIC607. *參見16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修會生活源於教會的奧跡。這是教會從主那裡所領受的恩惠。教會把這恩惠作為一種固定的生活方式,給予那些被天主召叫、誓守福音勸諭的信友們。這樣,教會就能彰顯基督並承認自己是救主的淨配。修會生活應邀以不同的形式,透過現代的語言,表達天主慈愛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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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79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有的修會會士,無論「豁免」與否(1),都在其牧民的職務上(2),投身於教區主教的合作者之列。從福傳之始,教會在傳教上的建樹和擴展,需要各種形式的修會生活(3)。「歷史証明了修會各支派,由古老的隱修會、中世紀的修會以至現代的修會,在傳播信仰和建立各地的新教會方面,功績彪炳」(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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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591. *(2)參閱CD33-35. *(3)參閱AG18;40. *(4)〈救主的使命〉69. *參見085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俗獻身團體是一個獻身生活的團體。在此種團體內,基督徒生活在俗世中,追求完備的愛德,特別從內部努力使世界聖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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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71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2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透過一種「完善和全面獻身於此種聖化工作的生活」(1),這類團體的成員,「在俗世及從俗世中」參與教會的福傳工作,在俗世中他們的臨在就「像酵母般」(2)發生作用。他們「基督徒生活的見証」,在於「照天主旨意去處理暫世性的事務,並以福音的力量去滲透世界。」他們以神聖的承諾接受福音勸諭,並在他們中保持俗世生活方式(3)本有的共融和友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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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比約十二世,〈眷顧之母〉宗座憲令(2.2.1947) *(2)PC11. *(3)參閱CIC713,2. *參見090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除了各種形式的獻身生活外,「尚有使徒生活團,這些團的成員不發修會聖願,而追求團體本身使徒目的,共同度手足生活;並依照本有的生活方式,藉遵守團規而追求完備的愛德。在這些團體中,某些團體的成員〔依其團憲規定〕遵行福音勸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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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 731,1.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藉洗禮而奉獻於主的人,把自己交給至愛的天主後,就使自己更親密地獻身事主及造福教會。藉著獻身事主的地位,教會把基督顯揚出來,並顯示聖神如何奇妙地在她內工作。因此,那些誓守福音勸諭的人,首要的使命是善度他們的奉獻生活。但「他們因獻身為教會服務,故有責任依照其本會固有的方式,以特別形式從事傳教事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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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783; 參閱〈救主的使命〉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聖事,就是天主生命的標記和工具,在她內獻身生活顯示出是救贖奧跡的特別標記。「更親密地」跟隨和效法基督、「更清晰地」顯示祂的謙虛,就是要「更深入地」,在基督的心內,親近自己同時代的人。因為,那些在這「更狹窄」的道路上行走的人,以他們的榜樣鼓勵自己的弟兄,使這見証光耀奪目,「若無真福的精神,便不能改造世界,並把它獻給天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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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31,2 *參見077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無論這種見証是公開的,有如修會生活那樣,或是半公開的,甚至隱藏的,對所有的獻身者來說,基督的來臨常是他們生活的根源和旭日: 因為天主的子民在此世並無永存的國度……修會生活向所有信徒昭示,天上的福樂在此世已出現,為基督救贖所獲得的永恆的新生命作証,預告將來的復活及天國的光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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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4,3 *參見0672, 076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依天主建立的制度,基督信徒中有些人在教會盡聖職,依法典稱之為聖職人員,而其他人則稱為平信徒。」從這兩種人當中,有些基督信徒誓守福音的勸諭,獻身予天主,以此方式實踐教會的使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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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 207,1.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為了宣示信仰及建立祂的國度,派遣祂的宗徒和他們的繼承人。基督讓他們分擔祂的使命,他們則從祂那裡獲得權力,以祂的身分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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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使聖伯多祿成為祂教會的有形基石,祂把教會的鑰匙交託給他。羅馬教會的主教,聖伯多祿的繼承者,是「世界主教團的首領、基督的代表、普世教會現世的牧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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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IC 33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宗「由於天主的制定,享有最高、完全、直接與普遍的權力,以照顧人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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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CD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是聖神所立的宗徒的繼承者,「每位主教是其個別教會可見的統一中心和基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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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2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3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主教在其合作者司鐸和執事的協助下,專責對信仰作權威的訓導,舉行敬天之禮、尤其是感恩祭,並以真正牧者的身分領導他們的教會。同教宗一起、在他的領導下關心所有的教會,也是他們分內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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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由於他們「生活於塵世,從事俗世的事務。天主召叫他們,是要他們充滿基督的精神,以酵母的方式、在世上從事宗徒工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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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AA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分享基督的司祭職:他們日益與祂結合,把聖洗和堅振的恩寵拓展至個人、家庭、社會及教會生活的各層面,並實現天主向所有受過洗的人所作的成聖召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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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因他們的先知使命,「也蒙召在一切事上和在人類社會中,成為基督的見証」(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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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43,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平信徒因他們的王道使命,有權力,要以克己和聖德的生活,在世俗和自己身上戰勝罪惡的勢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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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LG3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獻身事主的生活,其特徵是在教會所認可的固定生活方式內,公開宣認遵守神貧、貞潔、服從的福音勸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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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那些曾經因聖洗而歸於天主,並將自己交付給至愛天主的人,在奉獻生活中,更親密地投身於天主的事業,並致力造福整個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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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宗徒信經在宣認了「至公的聖教會」後,再加上「諸聖的相通 (諸聖的共融)」(1)。這信條在某程度上是闡明上述的信條:「如果沒有諸位聖人組成的會眾,教會又將是怎樣的呢?」(2)。諸聖的相通正是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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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譯者註:「相通」是按信經所用之詞,另較為現代的用法是「共融」,此處兩詞可互用。 *(2)尼塞大,《信經的闡釋》10: PL52,871B. *參見082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於所有信友組成一個身體,他們彼此分享所有。……我們應這樣相信在教會之內有各種財富的共享。然而,在肢體中,最重要的是基督,因為祂是元首……因此,基督的功勞通傳給所有肢體,而這種傳遞是透過教會的聖事而進行的」(1)。「正如這教會是由唯一而同一的聖神治理,她所領受的一切益處須成為共同的資產」(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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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多瑪斯,《宗徒信經闡釋》10. *(2)《羅馬教理書》1,10,24. *參見079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此,「諸聖的相通」一詞包含兩種緊密相連的意義:「神聖事物(sancta)的共享」和「聖人們 (sancti)之間的共融」。 東方禮的主祭在領聖體前舉揚祭品時通常宣布:「Sancta sanctis!(看,那神聖事物給神聖的人)」。信友(sancti)由基督的體血 (sancta) 所養育,為能在聖神的共融(Koinonia)內成長,並把這共融通傳給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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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133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4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耶路撒冷的初期教會團體裡,門徒們「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宗2:42): 在信德內的共融。信友的信德是教會受自宗徒的信德,這是生命的寶藏,在彼此分享時更趨豐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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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18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事的共融。「所有聖事的效果屬於所有的人,因為每件聖事都是神聖的連繫,使所有人合而為一並與基督結合,尤其是聖洗,它好像是門,人通過它而進入教會。聖人的共融,也就是聖事的共融……。這『共融』的名稱可應用於每件聖事上,因為每件聖事都使我們結合於天主……。但這名稱較諸其他所有聖事更適用於感恩祭,因為主要是以感恩祭,共融才達致圓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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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0,24. *參見1130, 133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神恩的共融:在教會的共融裡,聖神為了建立教會而「給各界信友分施……特別的恩寵」(1)。 不過,「聖神顯示在每人身上雖不同,但全是為人的好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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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2,2. *(2)格前12:7 *參見079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他們把一切都歸公用」(宗4:32):「真正的基督徒所擁有的一切,都應視之為與眾人共享的財富。他應時時準備,熱切援助周遭有急需和可憐的人」(1)。基督徒是上主產業的管理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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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0,27. *(2)參閱路16:1,3. *參見240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愛德的共融:在諸聖的相通中,「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生的,也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死的」(羅14:7)。「若是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一同受苦;若是一個肢體蒙受尊榮,所有的肢體都一同歡樂。你們便是基督的身體,各自都是肢體」(格前12:26-27)。「愛不求己益」(格前13:5)(1)。我們與全人類(包括生者死者) 的團結建基於諸聖的共融。在這團結中,我們以愛德所做最微小的行動,給眾人帶來裨益。一切罪惡都危害這共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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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格前10:24. *參見0845, 1469, 1827, 201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的三種狀態。「基督們徒中一部分還在現世旅途中,他們期待著主在威嚴中與眾天使降來,摧毀死亡,使一切都屈服於祂的時刻;一部分已經度過此世而在煉淨中,最後,另一部分在光榮中,瞻仰『在圓滿真光中三位一體的天主的真貌』」(1): 可是,我們每人以不同的程度和方式,共融於同樣的愛主愛人之德中,向我們的天主詠唱同樣的光榮之歌。因為凡屬於基督並充滿祂聖神的人,形成一個教會,在基督內互相扶持,就如一個整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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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9; 參閱弗4:16 *(2)LG49; 參閱瑪25:31; 格前15:26-27; 翡冷翠(1439): DS1305 *參見0771, 1023, 103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旅途中的人,和安眠於基督平安內的兄弟姊妹們的連繫,絕不會中斷,而且,按照教會永恆的信仰,這一連繫會藉著神益的互通而加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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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諸聖的代禱。「天鄉的居民因與基督之間的聯繫較為密切,他們有助整個教會在聖德的根基上更加鞏固……。他們不斷地為我們轉求天父,把他們在世上靠著天人之間的唯一中保耶穌基督所立的功勞獻給天主……。所以,他們的手足關切之情,對軟弱的我們大有助益。」(1): 莫悲傷,莫哭泣,我死後,會對你們更有益; 念在茲,助在茲,其成效,超過我生活在世(2)。 在今生,我無力,在天上,我會造福於大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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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9; 參閱弟前2:5. *(2)聖道明的遺言:參閱茹爾丹,《道明會士守則》93. *(3)聖女小德蘭,《遺言》。 *參見1370, 268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與天上諸聖共融。「我們紀念天上的神聖,並不僅是為了他們的模範,而是要藉著手足之愛的實行,益發加強整個教會在聖神內的團結。一如旅途中基督徒的共融使我們更接近基督,同樣,與諸聖的相通,使我們和基督相連,從基督那裡,就如從他們的首領那裡,湧出一切恩寵以及天主子民本身的生命。」(1): 我們朝拜基督,因為祂是天主之子;但我們敬愛殉道烈士,因為他們是主的門徒;他們曾以出類拔萃的愛,效法吾主,奉祂為君王,為師傅。願我們能成為他們的伴侶和他們的同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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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 50. *(2)《聖玻里加殉道錄》17: AF II/3,396; SCh 10,266 *參見117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與亡者共融。「旅途中的教會深深體會耶穌基督整個奧體的這種共融精神,從基督教會的初期,便以極大的熱誠,孝敬追念已故的人;『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12:46)(1)。我們為他們祈禱,不但幫助他們,也使他們為我們的益處所作的代禱得以奏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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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 50. *參見1032, 1371, 168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5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天主唯一的家庭裡。「我們都是天主的兒女,都在基督內組成一個家庭,當我們因彼此的相愛、同聲讚美至聖聖三而彼此共融時,就是回應教會的親切召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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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 51; 參閱希3:6. *參見102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是「諸聖的相通」:這措辭首先是指「神聖事物」,尤其是聖體聖事,「藉這聖事,信友們的合一得以表達和實現,他們在基督內結成一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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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 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諸聖的相通」也指「諸聖」在基督內的共融,祂「為一切人而死」,以致每人在基督內及為基督而作的或忍受的一切,為眾人都有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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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相信所有基督信徒們的共融,即那些在此世作旅客的,那些在淨煉中的亡者,以及那些在天堂上享真福的,共同形成的獨一教會。我們相信在這共融中,充滿慈悲和仁愛的天主及諸聖不斷地聆聽我們的祈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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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天主子民信經〉3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論述了童貞瑪利亞在基督與聖神奧跡裡所擔當的角色後,現在宜於細看她在教會奧跡裡的地位。「的確,童貞瑪利亞……被認為並尊奉為天主和救主的真正母親……。她也確為(基督)肢體的母親……因為她以愛德的合作,使信友在教會內得以誕生,作為以基督為首的身體的各肢體」(1)。「……基督之母,教會之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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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53;參閱聖奧思定,《論神聖守貞之道》6: PL40,399. *(2)保祿六世,1964年11月21日講詞 *參見0484-0507, 0721-072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瑪利亞對教會的角色與她跟基督的結合是不可分的,由此可見:「母子在救贖工程中這一結合,從童貞聖母懷孕基督開始,直到基督死亡,都一直表露無遺」(1)。這結合在基督受難的時刻尤其顯著: 榮福童貞在信仰旅途上前進,忠實地保持了她和聖子間的契合,直到十字架下,她站在那裡,不無上主的安排,和她的獨子一起受了極大的痛苦,以慈母的心腸將自己和祂的犧牲聯繫起來,熱情地同意將親生的兒子奉獻為犧牲品;最後,在十字架上臨死的基督,用這句話,將她賜給門徒作為母親:『女人,請看妳的兒子』(若19:26-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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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57 *(2)LG 58 *參見0534, 061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瑪利亞在聖子升天後,曾「以其祈禱協助了正在出生的教會」(1)。 我們看到瑪利亞聯同宗徒和一些婦女,「也以她的祈禱,求賜聖神,這聖神在她領報時已將她置於自己的蔭庇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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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69 *(2)LG5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最後,被保護未染原罪瑕疵的無玷童貞,在結束了人間生活的過程後,身靈一同榮召升天,被上主擢升為宇宙之后,使她與她的聖子、萬君之主、罪惡與死亡的征服者,更形相似」(1)。榮福童貞的升天,是奇妙地分享聖子的復活,也是其他基督徒復活的先聲: 妳分娩時,保全童貞;妳安眠日,不棄塵世。 天主母后,匯生命原,賴妳轉禱,死裡逃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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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59;參閱比約十二世,〈欽定聖母升天〉宗座憲章 (1.11.1950):DS 3903; 參閱默19:16 *(2)拜占廷禮,聖母安眠節 (8月15日),《禮儀詩節》。 *參見049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於童貞瑪利亞完全接受天父的旨意,即其聖子的救贖工程以及聖神的整個活動,她成了教會信德與愛德的模範。因此,她被「尊為教會最崇高、最卓越的成員」(1), 她甚至是教會「典型」(typus)的實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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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53 *(2)LG63 *參見0507, 267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就教會和整個人類而言,她的角色更形遠大。「她以服從、信德、希望和熾熱的愛情和救主無與倫比地合作,為重建人靈的超性生命。因此,在恩寵的秩序內,聖母是我們的母親」(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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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61 *參見049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6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瑪利亞為母親的這個職分,在恩寵的救恩工程中,一直延續不斷:從天使來報時,她以信德表示同意,她並且毫不猶疑地在十字架下堅持此一同意,直到所有被選者獲得榮冠的時候。事實上,她升天以後,祂在救恩中的角色從未中止過,她以一再的轉求,繼續為我們獲取永生的恩惠。……因此在教會內,人呼求榮福童貞為辯護者、輔助者、救急者、中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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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62 *參見0149, 0501, 137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瑪利亞之為人類慈母的地位,絲毫不遮掩或削減基督為唯一中保的意義,反而突顯其力量。因為榮福童貞對人們所有的任何有益的影響,……是來自基督的豐富功績,依憑基督的中保身分,完全從屬於這種身分,並從而吸取其全部力量」(1)。「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和降生成人的聖言及救主相提並論;不過正如基督的司祭職以不同方式為聖職人員和信眾所共享,天主的唯一美善實際上也以不同的形式分佈於受造物之中,同樣的,救主的唯一中保身分並不排除,反而激起受造物的合作,此合作發自唯一的源頭」(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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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60 *(2)LG62 *參見0308, 1545, 200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萬世萬代都要稱我有福」(路1:48):「教會對榮福童貞的孝愛是基督徒敬禮的本質」(1)。 榮福童貞「理當受到教會特別的崇敬。從很古老的時代,榮福童貞已被尊以『天主之母』的榮銜,信友們在一切危難急需中,都呼求聖母,藉此投奔她的護佑……。這項敬禮……雖具絕無僅有的特徵,但對降生的聖言,對聖父及聖神的欽崇禮,仍然有本質上的區別,而且聖母的敬禮特別能促進這項欽崇禮」(2)。 教會對聖母的敬禮包括敬禮天主之母的禮儀慶節(3)以及敬禮聖母的經文,例如:玫瑰經的內容是「整部福音的撮要」(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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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保祿六世,〈聖母敬禮〉宗座勸諭(2.2.1974)56. *(2)LG 66。 *(3)SC 103。 *(4)參閱保祿六世,〈聖母敬禮〉宗座勸諭42. *參見1172, 267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論述了教會、其起源、使命和終向後,我們的總結最好是轉向瑪利亞,從她身上默觀教會在其奧跡中、在其「信仰的朝聖旅途」上的面貌,以及旅途終結時達至天鄉的境況。瑪利亞「在至聖與不可分的聖三光榮中」,「在諸聖的共融中」(1)等候著教會,這教會尊敬瑪利亞為主的母親和自己的母親: 耶穌的母親現在身靈同在天上安享榮福,她正是教會將來圓滿結束時的預象與開端;同時,在此人世,她給旅途中的天主子民明白指出確切的希望與安慰,直到主的日子來臨的時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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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69. *(2)LG68; 參閱伯後3:10 *參見0773, 0829, 285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瑪利亞領報時說「爾旨承行」(Fiat),並接納降生的奧跡,已經在其聖子所要完成的整個工程上合作。哪裡聖子是救主和奧體的元首,那裡瑪利亞就是母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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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榮福童貞瑪利亞在結束其塵世生命後,她的身體和靈魂同被提升到天上的榮耀中,她在那裡已分享她聖子復活的光榮,成為奧體所有肢體復活的先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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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相信榮福天主之母、新的厄娃、教會之母,在天上繼續對基督的肢體執行其母親的任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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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天主子民信經〉1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宗徒信經把赦免罪過的信理不但與聖神的信理,也與教會以及諸聖相通的信理連繫起來。復活的基督給宗徒派遣聖神時,將自己赦罪的神聖權柄授予他們:「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20:22-23)。 (教理卷二將清楚論述如何藉著聖洗、懺悔聖事和其他聖事,尤其是感恩祭,以獲得罪赦。因此,這裡只須提及幾項基本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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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的主把罪過的赦免、信仰和聖洗連繫起來:「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谷16:15-16)。聖洗是赦罪的第一件和主要的聖事,因為它使我們結合於基督;基督為了我們的罪而死,為了我們的成義而復活(1),好使「我們也同樣在新生活中度生」(羅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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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羅4:2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我們作出首次信仰的宣認,接受那潔淨我們的洗禮時,我們所得到的罪赦是那樣圓滿和完整,以致我們再沒有任何罪過需要洗滌,不管是原罪,抑或是因我們意願所犯的本罪,我們也無需做任何補贖……。然而,聖洗的恩寵並不使人擺脫本性的一切軟弱。相反地,我們仍要抵抗私慾偏情的衝動,因為它們不斷使我們陷於邪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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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1,3. *參見126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7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對抗犯罪的傾向時,誰有足夠的勇氣和警覺來避免罪惡的每一傷害呢?「如果教會必須有赦罪的權柄,便不應視洗禮為唯一的方法,來使用從耶穌基督所領受的天國鑰匙。教會應可以赦免所有悔罪者的過錯,因為直到生命末刻,他們仍會犯罪」(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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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1,4. *參見144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藉著懺悔聖事,領了洗的人可以與天主並與教會和好: 教父們很合理地稱懺悔為「產痛的洗禮」(1)。對那些在領洗後跌倒犯罪的人來說,為靈魂的得救,懺悔聖事是必需的,正如聖洗本身是為那些尚未重生的人一樣(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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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額我略•納祥,《演講》39,17: PG36,356A. *(2)特倫多(1551): DS1672. *參見1422-148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在復活後派遣祂的宗徒,「因祂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路24:47)。宗徒們及其繼承者為實踐這「和好的職務」(格後5:18),不但向人宣告天主的寬恕,這寬恕是基督為我們賺取的,且呼籲人們皈依和相信,同時藉聖洗向他們通傳罪赦,也藉從基督得到鑰匙的權力,使人可與天主並與教會和好: 教會領受了天國的鑰匙,是為在教會內藉基督的血和聖神的行動赦免罪過。是在這教會內,那因罪惡而死的靈魂得以重生,好能與基督一起生活,是祂的恩寵救了我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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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奧思定,《講道集》214,11: PL38,1071-1072. *參見0553, 144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任何罪過,不管如何嚴重,聖教會沒有不可赦免的。「任何人,無論如何罪大惡極,只要真誠悔改,都應滿懷信任地,期望得到寬恕」(1)。 基督為所有的人而死,祂願意寬恕之門在教會內時常為那些悔改的人敞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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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1,5. *(2)參閱瑪18:21-22. *參見0605, 146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理講授要盡力喚醒並培養信友相信復活的基督賦予教會一分無比偉大的恩賜:藉著宗徒及其繼承人的職務,教會有真正寬赦罪過的使命和權力: 主願意祂的門徒具有極大的權力:祂願意祂卑微的僕人因祂的名完成祂在世時所做的一切(1)。 天主沒有把這權柄交給天使,也沒有交給總領天使,卻交給了司鐸。……天主自高天認可地上司鐸所做的一切(2)。 如果罪過在教會內不蒙赦免的話,那就沒有希望,沒有永生與永遠釋放的希望。感謝天主,祂給了教會這樣的恩賜(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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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安博,《論懺悔》1,15: PL16,477A. *(2)金口聖若望,《論司祭識》3,5: PG48,643A. *(3)聖奧思定,《講道集》213,8: PL38,1064. *參見1442, 146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信經把「罪過的赦免」與對聖神的信仰宣認聯繫起來。原來,當復活的基督把聖神賜給宗徒們時,也把赦罪的權柄交託給他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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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洗禮是獲罪赦的第一件和主要的聖事:它使我們與死而復活的基督結合,並賜給我們聖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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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依照基督的意願,教會擁有赦免已受洗者所犯之罪的權柄,通常由主教和司鐸們在懺悔聖事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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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司鐸和聖事純粹是赦罪的工具;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唯一救恩的主宰及分施者,藉著這些工具清除我們的罪污,並賦予成義的恩寵」(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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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羅馬教理書》 1,11,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徒的信經──藉此,我們宣信父、子及聖神,相信其創世、救援和聖化的工程──漸漸邁向一個高峰,就是宣告在末日死者肉身的復活和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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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8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堅決地相信,也堅決地希望,就如基督確實從死者中復活和永遠地活著,同樣義人在死後,將永遠與復活的基督一起生活,同時在末日基督會使他們復活(1)。我們的復活就如祂的一樣,將會是至聖三位一體的工程: 如果那位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的聖神住在你們內,那麼,那使基督從死者復活的,也必要藉那住在你們內的聖神,使你們有死的身體復活(羅8: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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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6:39-40. *(2)參閱得前4:14;格前6:14;格後4:14;斐3:10-11. *參見0648, 065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肉身」一詞是指人的軟弱和可朽性(1)。「肉身的復活」意指人過世後,那不滅的靈魂不但將活下去,而且我們「可朽的肉身」(羅8:11) 也將重獲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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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創6:3;詠56:5;依40:6. *參見036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從開始,肉身復活的信仰一直是基督徒信仰主要的因素。基督徒深信「死者復活,信者靠山,相信復活,我們存活」(1): 我們既然傳報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復活了,怎麼你們中還有人說: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呢?假如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但是,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格前15:12-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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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戴都良,《論肉身之復活》1,1: PL2,841 *參見063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死者的復活是天主向祂的子民逐步揭示的。對亡者肉身復活的希望,本身是信仰的必然後果,即相信天主創造了整個的人,包括靈魂和肉身。天地的創造者也是那信守盟約者,即祂與亞巴郎及其子孫所訂的盟約。就是在這雙重的透視下,復活的信仰開始呈現出來。瑪加伯殉道者在就義時宣認: 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加下7:9)。天主會使人復活,為懷著這種希望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加下7: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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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加下7:29;達12:1-13. *參見029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法利塞人(1)和不少與主同時代的人(2)已期待復活。耶穌堅定地教導復活的道理。對那些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祂這樣回答:「你們因為沒有明瞭經書,也沒有明瞭天主的能力而錯誤了」(谷12:24)。復活的信仰奠基於對天主的信心上,因為「祂不是一個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谷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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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宗23:6. *(2)參閱若11:24. *參見0205, 057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然而,更重要的是耶穌將復活的信仰繫於祂個人身上:「我就是復活和生命」(若11:25)。在最後一天,耶穌自己將使那些曾經信從祂(1)、吃過祂的肉、喝過祂的血的人復活(2)。祂在世時已給了復活一個標記和保証,就是使一些去世的人活過來(3),並以此宣告祂自己的復活,不過祂的復活屬於另一層面。祂以「約納的標記」(瑪12:39),聖殿的標記(4)來論述這件絕無僅有的事:祂宣告在死後第三日必會復活(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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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5:24-25;6:40. *(2)參閱若6:54. *(3)參閱谷5:21-42;路7:11-17;若11. *(4)參閱若2:19-22. *(5)參閱谷10:34. *參見0646, 065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的見証人,就是「祂復活的見証人」(宗1:22)(1),曾經「在祂從死者中復活後與祂一起飲食」(宗10:41)。與復活基督的相遇突顯了基督徒對復活的希望。我們將像祂一般,和祂一起,並透過祂,復活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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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宗4:33 *參見0655, 086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徒對復活的信仰一開始便遭到誤解和反對(1)。「沒有其他的教義像肉身復活的教義一樣遭到那麼多反對」(1)。一般都相當容易接受人死後,他的位格繼續以精神主體的方式存在,可是怎能相信這明顯可朽的身體,竟然復活起來承受永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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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宗17:32;格前15:12-13. *(2)聖奧思定,《聖詠漫談》 88,2,5: PL37,1134 *參見064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復活」究竟有甚麼意義?死亡,即靈魂和肉身的分離,使人的肉身墮入腐化的過程,而他的靈魂卻與天主相遇,雖然靈魂仍在期待與他受光榮的肉身結合。天主以其全能決定性地再賜我們的肉身不可腐朽的生命,使肉身因耶穌的復活而再度與我們的靈魂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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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36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誰會復活?所有死去的人:「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行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5: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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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達12:2 *參見103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099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如何復活?基督是連同祂的身體一起復活:「請你們看我的手和腳,確是我!」(路24:39) 但祂並不因此而返回塵世的生命。同樣,在祂內,「那些現今具有身體的人都要連同身體一起復活」(1),不過這個身體將會轉化為榮耀的身體(2),成為「屬神的身體」(格前15:44): 可是有人要說:死人將怎樣復活?他們將帶著甚麼樣的身體回來呢?糊塗人哪!你所播的種子若不先死了,決不得生出來;並且你所播種的,並不是那將要生出的形體,而是一顆赤裸的籽粒……。播種的是可朽壞的,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的確,這可朽壞的,必須穿上不可朽壞的;這可死的,必須穿上不可死的(格前15:35-37,42,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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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拉特朗四(1215): DS801. *(2)參閱斐3:21. *參見0640, 064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個「如何」超出我們的想像和推理,只有通過信仰才可了解。但參與感恩祭已使我們預嘗基督給我們身體帶來的轉化: 正如麥麵餅是大地的產物,在人呼求天主予以祝福後,不再是普通的餅,而是聖體,由兩件事實合成,即地上的和天上的;同樣我們的身體領受了聖體就不再是可腐朽的,因為它們有復活的希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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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 4,18,4-5: PG7/1,1028-1029. *參見0647, 140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何時復活?最圓滿的復活是「在最後的一天」(若6:39-40,44,54; 11:24),「在世界窮盡時」(1)。事實上,死者的復活和基督再度來臨密切相關: 因為在發命時,在總領天使吶喊和天主的號聲響起時,主要親自由天降來,那些死於基督內的人先要復活(得前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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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8,3 *參見0673, 103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固然在「最後一天」使我們復活,但是我們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已與基督一起復活了。其實,靠聖神,基督徒現世的生命,已分享了基督的死亡和復活: 你們既因聖洗與祂一同埋葬了,也就因聖洗,藉著信德,即信使祂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的能力,與祂一同復活了。……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在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哥2:12;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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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65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徒通過聖洗與基督結合,已真正地分享復活基督在天上的生命(1),不過這生命仍「與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內」(哥3:3)。「祂使我們同祂一起復活,在基督耶穌內使我們和祂一同坐在天上」(弗2:6)。我們既在感恩祭中領受基督身體,得到滋養,也就屬於基督的身體。當我們在最後一天復活時,我們也將「與祂一同出現在光榮之中」(哥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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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斐3:20 *參見1227, 279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等待這一天時,信徒的肉身和靈魂早已分享了「在基督內」的尊嚴。因此須尊重自己的身體和他人的身體,尤其在身體受苦時: 人的身體是為主,主也是為人的身體。天主既使主復活了,祂也要以自己的能力使我們復活。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所以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格前6:13-15,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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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364, 139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為跟基督一同復活,必須跟基督一同死亡,必須「出離肉身與主同住」(格後5:8)。在這「出離」(斐1:23),即死亡中,靈魂與肉身分開。靈魂將會在死者復活之日再與身體結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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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天主子民信經〉28. *參見0624, 065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面對死亡,人在世之謎變得極為深奧」(1)。在某種意義下,肉身的死亡是自然的事,但就信仰而言,死亡事實上是「罪過的代價」(羅6:23)(2)。為那些在基督恩寵內死去的人,死是參與主的死亡,為能參與祂的復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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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18. *(2)參閱創2:17. *(3)參閱羅6:3-9;斐3:10-11. *參見0164, 150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死亡是在世生命的終結。我們的生命是由時間計算的,在時間的進程中我們會成長、老化。就如所有在世的生命一般,死亡是生命自然終結的表現。從這觀點看死亡意味著在我們生命中有一分迫切感:事實上,記起自己的必死性,提醒我們,生命有限,時日無多。 在你年輕的時日,你應紀念你的造物主,……灰塵將歸於原來的土中,生氣將歸於天主,因為原是天主之所賜(訓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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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死亡是罪過的後果。作為對聖經(1)和聖傳的正確解釋者,教會的訓導當局認為死亡是因人的罪過而進入世界(2)。雖然人具有一個可死的本性,但天主曾預定人不死。因此死亡曾經與造物主的計畫背道而馳,死亡作為罪惡的後果進入了世界(3)。「倘若人沒有犯罪,本來可免除肉身的死亡」(4),現在肉身的死亡成了人的「最後大敵」,務必將之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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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創2:17;3:3;3:19;智1:13;羅5:12; 6:23. *(2)參閱特倫多: DS1511. *(3)參閱智2:23-24. *(4)GS18. *(5)參閱格前15:26. *參見0376, 040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0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基督轉化死亡。即使耶穌身為天主子亦經歷過死亡,因為這是屬於人的處境。儘管祂面臨死亡曾感到恐懼(1),祂仍然完全而自由地順從父旨,踏上了死亡之路。耶穌的服從把死亡的詛咒變為祝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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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谷14:33-34;希5:7-8. *(2)參閱羅5:19-21. *參見061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著基督,基督徒的死亡就有了積極的意義。「為我,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1:21)。「這話是確實的: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亦必與祂同生」(弟後2:11)。這裡正道出基督徒死亡的基本新穎處:通過聖洗,基督徒已在聖事的方式下「與基督同死」,為活出新生命;同時,如果我們在基督的恩寵內死亡,這肉身的死亡完成「與基督同死」,如此也使我們在基督救贖行動中完全與祂合為一體。 死於基督,是我所冀,勝過為王,統治大地。 祂為我死,我要追尋,祂已復活,吸引我心。 我將出生,領受光明,到達彼岸,才是真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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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依納爵•安提約基亞《致羅馬人書》 6,1-2: AF II/2, 217-220; SCh 10,114 *參見122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死亡是天主召喚人到祂那裡的時候。為此,基督徒可感受到聖保祿對死亡的那分渴望:「我渴望求解脫而與基督同在一起」(斐1:23);他同時能將自己的死亡,按基督的榜樣轉化為服從和愛慕天父的行動(1): 我在世的渴望已被釘在十字架上……在我內湧出活水,潺潺地對我說:「來罷!到父那裡去!(2)」 我切願見到天主,為見到祂,必須先死(3)。 我不死,我進入生命(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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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路23:46. *(2)聖依納爵•安提約基,《致羅馬人書》 7,2: AF II/2,223-224; SCh 10,114-116. *(3)聖女大德蘭,《生命之書》1. *(4)聖女小德蘭,《遺言》。 *參見102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1)在教會的禮儀中以卓越的方式表達出來: 主,為信仰禰的人,生命只是改變,並非毀滅;我們結束了塵世的旅程,便獲登永遠的天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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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得前4:13-14. *(2)《羅馬彌撒經書》,「追思亡者頌謝詞一」。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死亡是人在世旅途的終結,也是恩寵和慈愛的在世期限屆滿,這恩寵和慈愛是天主施予人,為使人能按照天主的計畫去實現他現世的生命和決定他的終局。當「我們人生唯一的在世旅程」(1)結束後,我們不再返回任何其他的塵世生活。「人只死一次」(希9:27),故此,沒有死後「再投胎」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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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8,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鼓勵我們準備迎接死亡的一刻(她在諸聖禱文中為我們祈求:「上主,免我們於猝死」),並(在聖母經中)祈求天主聖母,「在我們死的時候」為我們轉禱,又將我們交託給聖若瑟、善終的主保: 在每個行動,每個思想中,你應該表現得一如即將在今日去世一般。如果你有正直的良心,你就不怕死亡。若你要逃避死亡,倒不如遠離罪惡。如果今天你不準備死亡,明天你將變成甚麼(1)? 願我主受讚美,因為沒有一個生存的人可逃脫肉身死亡姊姊。禍哉!那些在死罪中過世的人!相反的,那些尋求禰至聖旨意的人是有福的,因為第二次的死亡不再使他們受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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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師主篇》1,23,1. *(2)聖方濟•亞西西,《太陽歌》 *參見2676-267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肉身是救援的關鍵」(1)。我們信降生成人的聖言,肉身的救贖者。我們信肉身的復活,創造和肉身得救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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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戴都良,《論肉身之復活》8,2: PL2,85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死亡使靈魂與身體分離,但在復活的時候,天主將要賦予我們已轉化的身體不朽的生命,使這身體再度與靈魂結合。正如基督復活了,活到永遠,在最後日子我們也都將同樣復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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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相信現在的這個身體將會真正地復活」(1)。雖然在墳墓中我們播下的種子是一個可朽的身體,可是一個不朽的身體將會復生(2),它是一個「屬神的身體」(格前1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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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里昂二: DS854. *(2)參閱格前15:4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於原罪的後果,人該經歷肉身的死亡,「倘若人沒有犯罪,本來可免除肉身的死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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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18,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1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天主子,完全而自由地服從父的旨意,甘心為我們受死。祂以死亡戰勝了死亡,如此祂為眾人打開了救贖之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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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徒將自己的死亡與基督的死亡連在一起,他把死亡看成走向基督的路途、進入永生的門徑。當教會向臨終的基督徒最後一次念出基督寬恕人的赦罪經、傅了最後一次強化之油,並讓他領受臨終聖體,好使基督陪伴他,作他旅途上的食糧,教會向他溫和地保証說: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要離開這個世界了,讓你的靈魂去吧,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全能的天主父創造了你,永生之子耶穌基督為你而死在十字架上,同時又恩賜你聖神。願你今天能寓居在神聖耶路撒冷的平安中,偕同童貞瑪利亞、天主之母、聖若瑟、所有天使、聖人……願你回歸到造物主那裡,是祂從塵土中將你塑造出來。當你離開這個生命,願童貞瑪利亞和所有天使聖人來迎接你……願基督的容顏向你展露慈光和欣悅,願你從今天開始永遠享受真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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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病人傅油禮及牧民照顧,「交付靈魂經」。 *參見0336, 1523-1525, 267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死亡是人生旅程的終結,人生是自由抉擇的時期:接受或拒絕天主在基督內顯示的慈恩(1)。新約談到審判時,所採用的基本脈絡是迎接基督第二次的來臨。可是新約也屢次肯定,人死後馬上就按其生前的功過和信德得到報應。貧窮拉匝祿的譬喻(2)和基督在十字架上向右盜所說的話(3),同樣還有其他新約的章節(4)都談及靈魂的終局(5),一個人的終局可以與另一個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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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弟後1:9-10. *(2)參閱路16:22. *(3)參閱路23:43. *(4)參閱格後5:8;斐1:23;希9:27; 12:23. *(5)參閱瑪16:26. *參見0679, 103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每個人從死亡一刻開始,就在其不朽的靈魂上,將其一生呈報基督的私審判,領受永遠的報應:或者經歷一個煉淨期(1),或者直接地進入天堂的榮福(2),或者直接自我判罪、墮入永罰(3)。 在人生的垂暮時,我們將按愛德受審(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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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里昂二(1274):DS857-858;翡冷翠二(1439): DS1304-1306;特倫多(1563): DS1820. *(2)參閱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章(1336): DS1000-1001;若望廿二世〈不要對這些事〉詔書(1334):DS990 *(3)參閱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章(1336): DS1002. *(4)參閱十字聖若望,《光與愛之言論》64. *參見039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那些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過世的人,在完全煉淨之後,將與基督永遠生活在一起。他們將永遠地肖似天主,因為他們是面對面地(1)看到天主「實在怎樣」(若一3:2): 讓我們以宗座權威斷定以下信條:在天主全面性的安排下,所有在基督受苦前過世的聖者的靈魂……和所有接受基督聖洗的信者靈魂,只要在他們死亡時,無須受煉淨的……,或假若他們不論過去或將來尚須受煉淨的,在死亡後已煉淨過的所有靈魂……即使在肉身復活和公審判前──在主救世主耶穌基督升天之後──的所有靈魂,不論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都會與基督一起活在天國和樂園中,同聖善的天使在一起。在吾主耶穌基督受苦受死後,這些靈魂,在榮福直觀中直到現在,仍然面對面地看天主的本質,不需任何受造物作媒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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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格前13:12;默22:4. *(2)參閱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章:DS1000; LG49. *參見095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與天主聖三的這種完美生活,與聖三、童貞瑪利亞、天使和眾真福這種生命與愛的共融,稱為「天堂」。天堂是人最後的歸宿,也是人最深的期盼的圓滿實現,是決定性和至高的幸福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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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260, 0326, 1718, 273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活在天堂就是「與基督在一起」(1)。被選的人「在祂內」活著,可是仍然在祂內保存著,更好說,找到他們真正的面貌、他們自己的名字(2): 因為生命就是與基督在一起:哪裡有基督,那裡就有生命,那裡就有天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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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4:3;斐1:23;得前4:17. *(2)參閱默2:17. *(3)聖安博,《路加福音闡釋》10,121: PL15,1834A. *參見101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基督以祂的死亡和復活為我們「開啟」了天堂。享受真福的生活就是圓滿地得到基督救贖工程的果實。基督接受那些信賴祂和忠於祂意願的人進入天上的榮耀。天堂是真福者的團體,在其中所有的人都與基督合為一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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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79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與天主並與所有在基督內眾生的幸福共融的這個奧跡,超過一切理解和表達。聖經用一些圖象為我們講述這奧跡:生命、光明、平安、婚宴、天國的美酒、天父的家、天上的耶路撒冷、樂園:「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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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959, 172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由於天主的超越性,除非祂自己揭示祂的奧跡予人直觀,同時給人直觀的能力,否則祂實在怎樣,是不能見到的。教會稱這種瞻仰天上榮耀中的天主為「榮福直觀」。 這將不是你的榮耀和福樂嗎?就是被容許參見天主,得到那榮譽,分享救恩和永光的喜樂,與主基督、你的天主在一起……在天國裡,置身於天主的義人和朋友之中,享受那賺得的、永不腐朽的喜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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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西彼廉,《書信集》 58,10,1: PL4,357B. *參見0163, 172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2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天上的榮耀中,真福者會滿懷喜樂地繼續完成天主對其人群和整個受造界的旨意。他們已與基督為王;與祂一起「他們必要為王,至於無窮之世」(默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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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25:21-23. *參見0668, 095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需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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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稱被選者最後的煉淨為煉獄,那絕不可與被判入地獄者的處罰相比。教會特別在翡冷翠(1)和特倫多(2)大公會議中欽定有關煉獄的信條。教會的聖傳參照聖經某些章節(3)談到煉淨之火: 有關一些輕微的罪過,我們必須相信,在公審判前是有煉淨之火的。那自稱為「真理」的一位曾肯定過,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不論今世或在來世,都不會被赦免的 (瑪12:31)。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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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翡冷翠(1439): DS1304. *(2)參閱特倫多(1563): DS1820;(1547): 1580;另參閱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章(1336): DS1000. *(3)參閱格前3:15;伯前1:7等例子。 *(4)聖大額我略,《對話集》4,39: PL77,396. *參見0954, 1472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煉獄的訓導是依據為亡者祈禱的做法,對此聖經早已說過:「為此,他 (猶大瑪加伯) 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12:46)。教會自始便紀念亡者,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祭(1),為使他們得到煉淨,進入天主的榮福直觀中。教會也鼓勵人為亡者行施捨、得大赦和做補贖: 讓我們援助和懷念他們。假如約伯的兒子能因父親的犧牲而得到淨化(2),那麼為何我們懷疑為亡者的奉獻不會帶給他們安慰呢?我們無須猶疑去幫助亡者,為他們獻上祈禱(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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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里昂二 (1274): DS856. *(2)參閱約1:5. *(3)金口聖若望,《格林多前書講道集》 41,5: PG61,361C *參見0958, 1371, 147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除非我們自由地選擇愛天主,就不能與祂契合。假如我們犯嚴重的罪過反對祂,反對近人,反對自已,我們就不能愛祂:「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內。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你們也知道:凡殺人的,便沒有永遠的生命存在他內」(若一3:15)。我們的主早已說過,假如我們不對貧窮者、弱小者在其急需中施予援手,我們就會與祂分離(1)。若人在大罪中過世時沒有悔意,沒有接受天主的慈愛,這表示他藉著自由的抉擇永遠與主分離。換言之,就是將自己排除與天主和真福者的共融之外,這種決定性的、自我排除的境況就稱為「地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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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25:31-46 *參見0393, 0633, 186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屢次談到「地獄」,「不滅的火」(1),這火是為那些至死不肯相信、不肯悔改的人而保留的,在火裡他們的靈魂和肉身都會一起喪亡(2)。耶穌嚴厲地宣布,祂「要差遣祂的天使,將一切作惡的人收集起來,……扔到火窯裡」(瑪13:41-42),並宣判:「可咒罵的,離開我,到永火裡去吧!」(瑪2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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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5:22,29;13:42,50;谷9:43-48. *(2)參閱瑪10:2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訓導聲明地獄的存在和永久性。那些在死罪中過世的靈魂會立刻下地獄,受地獄的苦痛,就是「永火」(1)。地獄主要的痛苦是與天主永遠的分離,因為人只可從天主那裡得到生命和福樂,人是為此被創造,並不斷地渴求這生命和福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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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聖亞大納修,《不拘誰》信經:DS76;君士坦丁堡主教會議:DS409,411;拉特朗四:DS801; 里昂二:DS858; 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令:DS1002;翡冷翠DS1351;特倫多:DS1575;〈天主子民信經〉12 *參見039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聖經和教會訓導對地獄的聲明是為喚起人的責任,人以永遠的歸宿為目標,該負責地運用他的自由。同時這些聲明成為請人皈依的迫切呼籲:「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寬門和大路導入喪亡;但有許多的人從那裡進去。那導入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狹!找到它的人的確不多」(瑪7:13-14)。 我們不知道何時何日,我們必須遵從主的勸告,時常警惕,期望在結束了我們現世生命的唯一旅程之後,能與主同赴天宴,並加入受祝福者的行列,不要像懶惰的惡僕,被貶入永火及外面的黑暗中,那裡將有「哀號切齒」(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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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8,4; 瑪22:13; 參閱希9:27; 瑪25:13,26,30,31-46. *參見1428, 173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天主並沒有預定任何人下地獄(1)。因為下地獄是故意離棄天主的行為,亦即大罪,在大罪中罪人至死不悔改。在感恩祭和信友每日的祈禱中,教會懇求天主的仁慈,祂並不願意「任何人喪亡,只願眾人回心轉意」(伯後3:9): 主,所以我們懇求禰,惠然收納,禰的僕人和禰全家所奉獻的這項禮品,使我們一生平安度日,脫免永罰,並得列入禰簡選的人群中(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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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奧倫治第二屆會議: DS397;特倫多: DS1567. *(2)《羅馬彌撒經書》, 感恩經第一式88。 *參見0162, 1014, 182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所有亡者復活之後,不論「義人或惡人」(宗24:15)都該經歷最後的審判。「那時候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人子)的聲音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5:28-29)。那時基督「將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切民族,都要聚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義人卻要進入永生」(瑪25:31,3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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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998, 100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3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面對作為真理的基督,每個人與天主的真實關係將決定性地披露無遺(1)。最後審判將啟示每個人在現世所行的善或未盡的本分,及其最終後果: 壞人的一切惡行都記錄下來,他們卻不知道。末日,「天主將不會保持緘默」(詠50:3)……祂轉向惡人,向他們說:「我曾將我可愛的窮人為你們放在世上。我就是他們的首領,在天上坐在我父的右邊,可是在地上我的肢體卻捱飢受餓。假如你們曾施捨過給我的肢體,你們的施捨本該到達他們的首領處。當我將可愛的窮人放在世上,我是要他們成為你們的運輸者,將你們的善行搬到我的寶庫裡,你們卻沒有將任何東西交到他們手上,為此你們從我身上也得不到甚麼」(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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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若12:49. *(2)聖奧思定,《講道集》18,4,4: PL38,130-131 *參見067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基督榮耀地再來時,就有最後的審判。只有天父知道那日子和時辰,只有祂決定基督何時再來。通過祂的聖子耶穌,祂將對歷史作出決定性的發言。我們將知悉整個創世工程和救恩計畫的終極意義,同時將明白天主的眷顧,怎樣通過奇妙的途徑,引導萬有邁向最後的目標。最後審判要啟示天主的正義,勝於任何受造物所行的不義,因為祂的愛比死亡更強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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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歌8:6 *參見0314, 063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當天主還賜給人「悅納的時候和救恩的日子」(格後6:2)時,最後審判的訊息呼喚人皈依。它啟發對天主聖善的敬畏,使人為天國正義而獻身,宣告「所希望的真福」(鐸2:13)、主的再來,「因為祂要來,在祂的聖徒身上受光榮,在一切信眾身上受讚美」(得後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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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1432, 285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時期的終結,天國將達到圓滿。公審判之後,靈魂和肉身受到光榮的義人將與基督永遠為王,而宇宙自身也將得以更新: 那時教會……將在天上的光榮中,才圓滿地實現,那就是萬物復興的時候,也就是和人類緊相連接、又藉人類以達其終向的普世萬物,將和人類一起,在基督內達到圓滿境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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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48; 參閱宗3:21; 弗1:10; 哥1:20; 伯後3:10-13 *參見0310, 0670, 076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這個奧妙的更新將使人類和世界都得以轉化。聖經稱之為「新天新地」(伯後3:13)(1),就是天主計畫決定性的實現,「天上和地上的萬有,總歸於基督元首」(弗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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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默21:1 *參見0280, 0518, 067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這個新宇宙(1)、天上的耶路撒冷裡,天主寓居在眾人當中。祂「要拭去他們臉上的一切眼淚;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苦楚,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默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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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默21:5 *(2)參閱默21:27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就人而論, 這個圓滿將是人類成為一體的最終實現,這人類的一體性是天主創造之初就願意的, 也是旅途教會「作為聖事」(1)所象徵的。那些曾與基督結合的人將組成得救的團體、天主的「聖城」(默21:2)、「羔羊的新娘」(默21:9),這團體不再受罪惡、不潔(2)、私愛所損傷,因為這一切只摧毀或傷害地上人們的團體。榮福直觀將是福樂、平安和彼此共融的永不枯竭的泉源,因為在直觀中天主將向被選者無窮無盡地顯示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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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LG1 *(2)參閱默21:27 *參見0775, 140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就世界而論,啟示肯定人和物質世界具有深邃的共同歸宿: 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懷有希望,脫離敗壞的控制。……因為我們知道,直到如今,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不但是萬物,就是連我們這已蒙受聖神初果的,也在自己心中嘆息,等待著我們肉身的救贖(羅8: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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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34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有形可見的宇宙本身也因而註定要得到轉化,「為使世界本身恢復原來面貌,去為義人服役,不會再有任何障礙」,並分享義人們在復活的耶穌基督內的榮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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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依勒內,《駁斥異論》 5,32,1: PG7/2,121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對大地及人類終窮的時刻,我們一無所知,亦不知萬物將如何改變。但為罪惡所玷污的這個世界的面目,必將逝去。我們可從啟示得知,天主將替我們準備一個新的住所、新的天地,那裡正義常存,幸福將要滿足並超出人心所能想到的一切和平的願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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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 39,1 *參見0673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4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但期待新天地的希望,不僅不應削弱,而且應增進我們建設此世的心火。因為新的人類大家庭的雛型,是滋長發育在今世的,並已能給予人一些新天地的預象。故此,現世的進步雖然與基督王國的廣揚有其分別,但就現世的進展而論,它有益於改善人類的社會,故此,極為有利於天主的王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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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 39,2 *參見2820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事實上……一切出於自然和人類努力所結的美果,我們把這些美果遵從主的命令並在祂的神內,傳播到世上。其後,當基督將永恆而普遍的王國交還聖父時,我們要再度看到這些美妙的成果,將是毫無玷污而光輝奪目的」(1)。那時天主在永生中將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 實存而真正的生命,是父通過子在聖神內將天上的恩賜,傾注在眾生中,一無例外。又因著祂的仁慈,我們,作為人,也領受永生的不朽許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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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GS39,3;參閱LG2. *(2)聖濟利祿•耶路撒冷,《慕道期甄選者的教理教授》18,29: PG33,1049;參閱《時辰頌禱禮》, 常年期第十七週星期四誦讀。 *參見0260, 170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基督是生者和死者的審判者。根據祂在人死亡那一刻所做的私審判,每個人在其不朽的靈魂上會領受永遠的報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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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相信所有在基督恩寵內死去的靈魂……是死亡彼岸的天主子民,在復活的那天,當這些靈魂和自己的肉身重新結合時,死亡將被決定性地征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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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天主子民信經〉28.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我們相信在天堂上,圍繞耶穌和瑪利亞的眾多靈魂組成天上的教會,他們在那永恆的真福中,看見天主實在怎樣,同時他們以不同的程度與眾聖天使聯合,一起跟榮耀中的基督執行天主的統治,他們以手足之情的關懷,為我們轉禱,扶持我們的軟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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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天主子民信經〉2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那些在天主恩寵和友誼中過世的,而尚未完全煉淨的人,雖然他們永遠的得救已確定,在死後要經過煉淨,為能獲得必需的聖德,進入天主的榮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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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因著「諸聖相通」的事實,教會將亡者交託給天主的仁慈,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聖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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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6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效法基督,提醒信友那「憂傷和痛苦的永遠死亡」(1),就是「地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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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職部,《教理教授指南》 6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7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地獄最主要的痛苦在於永遠與天主分離,人只有在天主內,才能有生命和福樂,人為此被造,對此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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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8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教會祈禱,勿讓任何人喪亡:「主,請不要讓我有一刻與禰分離。」假如「沒有人能自救」是真實的話,那麼,天主「願意所有的人得救」(弟前2:4)和「為天主一切都可能」(瑪19:26)也是同樣地真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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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59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至聖的羅馬教會相信和堅決宣認,在公審判之日,所有的人都連同自己的身體,出現在基督審判座前,對自己的行為作交代」(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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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里昂二(1274): DS859;特倫多:DS1549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60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時期的終結,天主的王國將達到圓滿。義人將與基督為王,其身體和靈魂受到榮耀,直到永遠,同時整個物質世界都會轉化。天主必在永生中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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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61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信經與聖經的最後一部書(默示錄)一樣(1),以希伯來文「阿們」結束。「阿們」也多次出現在新約祈禱文的結尾。同樣,教會的祈禱文都以「阿們」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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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默22:21 *參見2856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62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阿們」與「信」的字根,在希伯來文裡是相同的。這字根表示堅固、可靠、忠實。因此,不難明白「阿們」可以說是天主對我們的信實和我們對天主的信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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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參見0214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63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在依撒意亞先知書裡,可找到「真實的天主」,依字面講起來就是「阿們的天主」,表示天主忠於祂的許諾:「所以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要向真實(阿們)的天主求福」(依65:16)。我們的主也時常用「阿們」, 有時還重複使用, 為強調祂教導的真實性,祂的權威是建立在天主的真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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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參閱瑪6:2,5,16. *(2)參閱若5:19. *參見0156, 0215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64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信經最後的「阿們」是表示再說和肯定最先的兩個字:「我信」。信,就是對天主的話、許諾、誡命說「阿們」,那就是完全把自己交給具有無限慈愛及完全信實的那一位。基督信徒每天的生活是對我們洗禮中宣認的「我信」說「阿們」: 願信經對你有如一面鏡子。在鏡子中看看你自己:看你是否相信你聲稱所信的一切。願你天天以你的信德為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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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1)聖奧思定,《講道集》58,11,13: PL38,399. *參見0197, 2101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編號 |
1065 第一卷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聖神) |
內容 |
耶穌基督自己是「阿們」(默3:14),祂是天父對我們之愛的決定性「阿們」;祂攝取並完成我們對父的「阿們」:「一切天主的恩許,在祂內都成了『是』,為此也藉著祂,我們才答應『阿們』,使光榮藉我們歸於天主」(格後1:20)。 全能的天主聖父, 一切崇敬和榮耀, 藉著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內, 並聯合聖神, 都歸於禰,直到永遠。 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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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我信聖神 0683-10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